• 索 引 号:QZ09035-0101-2024-00016
    • 备注/文号:安市监〔2024〕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8 11:17
     系统各单位:

    为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年报“服务年”“质量年”“规范年”行动,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及时年报、规范年报意识,指导市场主体积累良好信用,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泉市监〔2024〕32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市场主体是否及时规范年报,直接关系其信用状况、影响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督促指导市场主体做好年报公示,是市场监管部门服务企业、夯实信用基础、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任务。为有序高效推进,确保完成任务,县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的安溪县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局领导直接抓、其他局领导协同抓,各相关业务股室分工协作,基层所一线督促”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统筹整合充实年报工作力量,将年报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位工作人员,并列出时间进度表,确保年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服务意识,持续推进年报便利化

    1.不断优化年报服务。按照总局、省局、市局部署,推广年报微信小程序,进一步便捷市场主体进行登录填报。制作准确、详细的填报指南,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窗口等渠道进行发布,方便市场主体填报人员进行查阅。要下沉一线,对经营者集中地区采取派人上门指导、集中定点服务。整理公布年报业务咨询电话,便利市场主体进行咨询。

    2.开展“年报+ ”服务。以年报宣传、指导为契机,开展“政策找企”,引导市场主体了解掌握相关惠企政策。探索融资增信服务,鼓励与金融机构畅通合作,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年报中的相关信息,与金融机构共享应用,为守信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宽松和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经营主体培育信用意识。

    3.持续广泛宣传提醒。各单位要总结往年有效措施,借鉴兄弟单位创新做法,通过辖区商户、药店设置的LED显视屏幕、广告栏等渠道张贴或播放提醒告,采取发送短信、拨打电话、微信朋友圈、在注册登记和相关审批等服务窗口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市场主体充分知晓年报公示的时间、内容、范围和申报操作方式方法,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规范年报公示,聚焦数据质量提升

    结合年报宣传,针对企业年报中存在零值、空值或明显错误的,及时督促企业尽快修正问题数据,不断降低年报数据的零值率、错值率。一是对省局监测发现的2020年以来股东及出资问题数据、市场监管经营许可问题数据和知识产权出质登记问题数据等有关企业年报问题数据,依管辖范围督促有关企业完成相关问题数据的整改工作。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大对年报数据质量特别是财务数据的检查。三是在去年专项抽查基础上,指导大型企业如实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等信息。四是督促年报代理机构如实公示市场主体年报信息,严肃查处代理机构虚报、乱报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持续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工作。畅通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工信、税务等部门相关事项“多报合一”工作协作,鼓励共认共用填报结果,减少多头填报误差,优化年报财务数据质量。

    四、强化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

    各单位要把年报公示工作与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主动向辖区乡镇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工作情况,争取重视、关心和支持,为年报工作开展提供有利条件。主动加强与村居、社区和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协作,建联动机制,共同推动落实。要采取股所联动等方式,不断督促、指导、帮助、推动辖区内市场主体自觉主动按规定申报公示年报。

    五、强化工作调度,推进年报工作精细化

    1.细化分解任务。不断提高年报公示工作精细化水平,理清主动申报类、引导帮扶类、重点关注类、异常清退类等主体底数,采取针对性措施,分类分时推进。基于经营主体类型、区域分布、信用状况和既往年报行为特征等属性,分类施策,紧盯重点对象,点对点精准提醒,减少反复打扰。结合年报历史规律,分时管理,分解年度任务到月,分阶段重点、科学统筹推进年报工作。

    2.畅通退出渠道。加大引导力度,督促未经营企业及时进行注销登记。对长期停业未经营的,要依法开展出清、列严,减少年报基数。各市场监管所要力争在4月份前清理吊销和注销一批长期停业的经营主体。

    3.常态化开展工作调度。要加强工作督导,对各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进展进行跟踪督促,对进度慢、工作滞后的单位,组织进行调度分析,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对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予以表扬,及时推广使用。

    2023年度年报工作结束后,请各市场监管所及时总结年报工作情况及经验做法,于202475日前,将年报工作总结材料通过OA报送县局企业监管股。联系人:王东阁,联系电话: 23000081

     

    附件1.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泉市监〔2024〕32号)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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