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25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推动我县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2020—2021年度市级、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泉州市守重企业的应当具备:
1.于2019年1月1日前在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2016年以来三届“守重”公示中至少获得一届县级以上“守重”的企业。
3.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二)申报安溪县守重企业的应当具备:
1.在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
2.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自设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的,通过申报资格审核后可申报参加“守重”企业公示活动。
二、评价标准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管理人员具有专业素质。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无恶意违约行为,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
(四)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销售区域或覆盖面较广,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
(五)社会信誉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诚信经营,能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30日。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
1.申报市级“守重”的企业直接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泉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和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上下载填写《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1)。
2.申报县级“守重”的企业直接从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上下载填写《2020-2021年度安溪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附件2)。
(三)应提交的材料
1.《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2020-2021年度安溪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3.营业执照及有关资质证书、行政许可、荣誉证书复印件。
4.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各一份。
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6.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简要情况(约1000字)
7.相关佐证材料:合同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佐证材料;合同签订授权委托管理、审核管理、合同档案和台账管理、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客户资信商账管理的全过程执行佐证材料(只需以1至2份合同为例);若本方违约处理情况的佐证材料等。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9.若申请单位是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申报时还须提交法人授权书。
10.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以上提交的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四)报名确认
企业需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统一汇总上报县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股。
若企业所在地本届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尚未完成,拟报名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先提交纸质材料,最终报名结果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届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结果确定。
附件:1.2020-2021年度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 2020-2021年度安溪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