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5-00201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6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社〔2015〕286号)、根据《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34号)精神,我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经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初步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福建省安溪兴美木业有限公司等1239家单位(具体详见附件)符合202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确保稳岗资金精准发放到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进行相关信息确认,具体确认方法详见“安溪人才”微信公众号2025年12月12日发表的文章)。
为保证返还程序公开公正,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程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95—2323622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95—23232702(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来访及来信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一楼9号窗口(邮政编码:362400)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2024年度安溪县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第一批)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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