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5-00169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4
根据《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人社文〔2024〕245号)、《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建设首批安溪县家门口就业服务站的通知》(安人社〔2025〕82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安溪县城厢镇城南社区居民委员会等10个村(社区)为首批安溪县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站单位,符合工作成效补助认定条件,拟给予发放工作成效补助资金共计8.2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
受理电话:
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安溪县2025年度村(社区)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建设验收合格名单及工作成效补助资金(第一批)明细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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