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4-00168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29
安溪县鑫恒辉物流有限公司:
本委已立案受理申请人林碧茂与你(法定代表人:李承辉,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凤城镇吾都工业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MA31LQQUXD)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你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委泉安劳人仲案[2024]376号《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定为2025年1月10日08时30分)。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为: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拖欠的工资184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0楼1007,电话0595-68798919)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安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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