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4-00124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14
根据《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4年女性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泉妇〔2024〕11号)、《泉州市妇女联合会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4年泉州市女性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合格学员名单的通知》(泉妇〔2024〕15号)等文件精神,张巧玲等4人参加泉州市妇联、市人社局联合主办,泉州市海峡职业培训学校承办的2024年女性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成绩合格,每人实际支付培训费用11250元,拟按80%标准即每人9000元发放补贴,总金额36000元,所需资金从创业支持资金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4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安溪县人社局反映,受理电话:23232702(安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6000961(安溪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
附件:泉州市2024年女性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培训班拟补贴情况表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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