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2-0101-2024-00082
    • 备注/文号:安人社〔2024〕5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2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通报(第二批)
    时间:2024-07-18 17:4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县1起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进行通报。同时,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规定,将被通报的用人单位评价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C级,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体系劳动保障监察重点监控对象

    福建恒邦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福建恒邦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24MA346GRA6U;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龙门镇金狮上汤1号;法定代表人:杨辉。

    2023年12月,我局在处理张某虎等人欠薪投诉案件过程中,发现福建恒邦置业有限公司涉嫌存在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行为。

    2023年12月21日,局向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2023年1224日派员接受询问调查并提供相关资料经调查取证,该公司2023年6月至11月存在未依法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行为。

    2023年12月25日,我局依法向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前改正并把改正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我局,但该公司逾期拒不改正。

    2024年1月24日,我局依法对该公司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作出罚款75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已于2024年2月7日缴纳罚款。

     


    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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