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260
    • 备注/文号:安农〔2025〕12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30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农膜回收利用网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30 16:36

      

     

    各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5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5农业生态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10万元,用于废旧农膜回收建设网项目建设补助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扩大农膜回收网点覆盖面。根据乡镇申报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在原有的安溪县湖头供销社后溪肥料门市部、安溪县龙门供销社寮山农资经营服务点、安溪县虎邱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点、安溪县蓬莱供销社新林肥料门市部4个废弃农膜回收点基础上,全县新建立4个废旧农膜回收点(详见附件1),辐射服务于邻近的乡镇。选择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或农资经营网点,开展农膜回收站点建设,达到“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规范台账、有回收设备(磅秤、消防器材、回收桶)、有统一标牌等。

    2.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膜回收模式。按照“谁使用、谁回收”原则,由农膜使用者负责捡拾归集废旧农膜,整理、清运到废旧农膜回收网点集中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堆放在农田和沟渠中;也可探索“谁销售、谁回收”“旧膜换新膜”等机制,鼓励农膜销售企业统一销售和回收。

    3.加强对废弃农膜的科学处理。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统计,建立完整、准确的农膜回收台账。对回收的废旧农膜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附件:1.安溪县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建设网点任务清单

    2.2025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安溪县    农场(合作社、企业)    年度废旧农用薄膜回收记录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1230

     

     

     

     


    附件1

    2025废旧农膜回收建设网点任务清单

    序号

    网点名称

    地址

    建设内容

    总投资额

    (万元)

    补助金额

    (万元)

    1

    安溪县长卿供销合作社玉湖肥料门市部

    长卿镇玉湖村玉湖街113号

    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板、1台磅秤、消防器材、3个回收桶、收集运输设备等

    2.5

    2.5

    2

    安溪县祥华供销社肥料门市部

    祥华乡中山街147号

    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板、1台磅秤、消防器材、3个回收桶、收集运输设备等

    2.5

    2.5

    3

    安溪县新溪供销社肥料仓库(官桥)

    安溪县新溪供销社肥料仓库

    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板、1台磅秤、消防器材、3个回收桶、收集运输设备等

    2.5

    2.5

    4

    安溪县西坪供销合作社农药门市部

    安溪县西坪镇安平路116号

    农膜回收利用宣传板、1台磅秤、消防器材、3个回收桶、收集运输设备等

    2.5

    2.5


    附件2

    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项目名称

    农膜回收利用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
    区域

    有关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区域目标值




    数量指标

    开展农膜回收利用乡镇数

    全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乡镇数

    24个

    质量指标

    项目县农膜回收率

    项目县农膜回收率

    ≥85%

    时效指标

    农膜回收利用完成率

    反映当年度农膜回收利用完成情况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县补助金额

    项目县补助金额

    ≤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培训和宣传废旧农膜回收次数

    项目县完成培训、宣传情况,反映项目社会影响力

    ≥1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内抽样调查满意度

    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85%

     


    附件3安溪县          农场(合作社、企业)    年度废旧农用薄膜回收记录表

    回收时间

    回收地点

    废旧农用薄膜性质

    废旧农用薄膜重量

    (千克)

    废旧农用薄膜体积

    (立方)

    杂质

    缴膜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膜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回收方式

    1

    X月X日

    XX镇XX村

    120

    15

     

    XXX农场

    XX

    1382278XXXX

     

    再生产利用

    2

    X月X日

    XX镇XX村

    2850

    65

    泥土

    XXX农场

    XX

    1382278XXXX

     

    垃圾焚烧发电、废品回收

     

     

     

     

     

     

     

     

     

     

     

    1.农用薄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

    2.回收废旧农用薄膜应按表格要素如实登记,不得弄虚作假;

    3.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农用薄膜回收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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