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230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7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1
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4号)和《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建设工作的通知》(安农综〔2025〕75号),我局联合属地乡镇对尚卿镇科山村(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县巴隆养殖有限公司)、祥华乡旧寨村(建设单位:安溪县祥华隆厚福茶业有限公司)和湖头镇汤头村(建设单位:安溪县乡味粮食加工专业合作社)等3个经营主体所承担实施的2025年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察看、内业资料检查及财务审计等,项目通过验收。现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每家补助10万元,共计30万元)给予下拨,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请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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