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215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3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四批市级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泉州市市级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市级下拨我县省级休闲渔业示范基地补助资金10万元,我县符合补助条件的是安溪县福田乡福前溪“渔”乐休闲基地(安溪县春华秋实生态家庭农场),该基地于2023年8月28日正式通过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文化和旅游厅认定为第十六批福建省“水乡渔村”,拟补助该基地项目资金1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68792216。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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