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97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5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城厢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号)及《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的通知》(安农〔2024〕67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县大宝峰有机茶厂)在完成茶园碳汇监测与示范建设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已落实第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完成大宝峰低碳茶园认证,形成《安溪县低碳茶园碳足迹监测核算方案(初稿)》和《安溪县低碳茶园建设优化方案(初稿)》,并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汇交经费申请。经组织核查确认,项目进度已过半。
为保障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决定下达2024年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建设项目第二期补助资金20万元至你单位,资金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等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项目建设单位,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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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524020001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