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97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5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22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建设项目第二期补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10-22 16:04

     

    城厢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号)及《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的通知》(安农〔2024〕67号)等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县大宝峰有机茶厂)在完成茶园碳汇监测与示范建设基础工作的前提下,已落实第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完成大宝峰低碳茶园认证,形成《安溪县低碳茶园碳足迹监测核算方案(初稿)》和《安溪县低碳茶园建设优化方案(初稿)》,并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汇交经费申请。经组织核查确认,项目进度已过半。

    为保障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现决定下达2024年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建设项目第二期补助资金20万元至你单位,资金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等相关规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项目建设单位,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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