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176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4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25
安溪县剑斗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渔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2〕795号)文件精神,安溪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由安溪县剑斗兰心家庭农场承担实施,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现项目已建设完成,经县镇两级联合组织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市级“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内容和标准,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决定下达项目资金共10万元:
请项目乡镇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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