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059
- 备注/文号:安农综〔2025〕2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02
各乡镇: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泉农函〔2025〕43号)要求,请各乡镇认真对辖区内的有关项目开展调查摸底,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查申报。各乡镇要按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5),对各自辖区内拟申报补助的项目开展调查摸底,其中种植耐盐碱水稻和蔬菜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粮油种植大户农田灌溉设施建设项目按《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粮食生产成效显著奖励政策等3个申报指南的通知》(泉农函〔2024〕87号)要求执行,请严格把关,组织申报,认真填写《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6),于4月11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其中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项目报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联系人:林舒雅,联系电话:68792214,邮箱axxnjz@126.com;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报送县果树技术推广站,联系人:林青山,联系电话:68792210,邮箱ax3265529@163.com)。
二、加强组织指导。县农业农村局将建立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验收小组(详见附件7),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对种植业发展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化、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并将此项要求列入验收的硬性指标。
三、做好验收总结。各乡镇在项目实施完成后,组织业主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验收后要逐个项目做好工作总结并于12月25日前将项目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验收小组将根据绩效目标要求,逐项做好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附件:1.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2.泉州市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申报指南
3.泉州市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项目申报指南
4.泉州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泉州市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指南
6.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7.安溪县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验收小组
8.泉州市2025年 项目验收表(样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日
附件1
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种植水稻、甘薯、玉米等粮食作物连片10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优先选择基础设施完善、技术推广及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种植基地。
二、实施内容
(一)集成推广“五新”技术。加强技术组装配套,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肥料、新农药、新机具,主要推广优质品种、工厂化育秧(育苗)、适播密植、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等技术,扩大示范水稻与旱作粮油作物轮作等模式。
(二)建设高产高效示范片。建设高产高效示范片,集中展示优良品种、落实关键增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和专业化防治、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推进全程农业机械化,促进良种良法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充分挖掘地种肥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的增产能力,实现示范片粮食作物亩产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均衡增产。
三、补助标准
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综〔2025〕8号)相关要求执行。
四、申报要求
(一)主体申报。实施主体填写《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1.1),并附上营业执照、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11日前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属地审核。申报材料由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并择优推荐申报,每个县(市、区)申报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粮食播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可增加1-2个。于4月28日前填写《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汇总表》上报市种植业技术站。
附件:1.1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表
附件1.1
泉州市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申报表
申报主体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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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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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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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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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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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推广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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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预算情况 |
总投资 万元。其中自筹 万元,申请市级财政补助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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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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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注: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附件2
泉州市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第一年种植粮食作物(含水稻、甘薯、马铃薯、玉米等),第二、三年连续种植一季或以上粮食作物的,并按正常作物栽培进行田间管理的农业经营主体。
二、补助标准
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综〔2025〕8号)的补助标准执行。
三、项目申报
(一)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申报表》(详见附件2.1),并附营业执照、土地租包合同和土地复耕前后对比照片等佐证材料,4月11日前报送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县级复核。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填写《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市种植业技术站。
附件:2.1泉州市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申报表
附件2.1
泉州市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申报表
申报主体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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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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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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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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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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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种粮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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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耕类型 |
新增□、续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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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粮食作物种类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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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补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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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单位:亩
注: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附件3
泉州市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规模种植旱稻、马铃薯、大豆20亩以上,且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农业经营主体。其中旱稻亩产达到400公斤以上,马铃薯亩产1500公斤以上,大豆亩产160公斤以上。
二、补助标准
按照《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扶持粮油生产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综〔2025〕8号)的补助标准执行。
三、项目申报
(一)主体申报。由种植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旱稻规模种植补助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3.1),并附营业执照、土地租包合同等材料,在4月11日前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县级复核填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对种植面积初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填写《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汇总表》,于4月28日前报送市种植业技术站。
附件:3.1泉州市规模种植旱稻、马铃薯、大豆项目申报表
附件3.1
泉州市规模种植旱稻、马铃薯、大豆项目申报表
单位:亩
申报主体 |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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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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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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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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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类型 |
旱稻□、马铃薯□、大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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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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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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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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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采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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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注: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附件4
泉州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为促进我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改善茶果园生态环境,做好茶果新品种、新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和提升基础设施工作,辐射带动全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促进茶果产业发展。
一、申报条件
全市具有茶果园基地的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
二、建设内容
(一)茶园水土保持建设
1.水土保持建设。做到“山顶戴帽,山腰结带,山脚穿鞋”。一是在茶园顶部、周围种植乔木防护林带,林间栽种灌木树种;二是在茶园干道、支道旁种植行道树,行道树之间种植灌木型植物、草本植物或禾本科匍匐性植物进行绿化,增加生物多样性;三是在茶园空闲处种植乔木型或小乔木型绿化树;四是茶园梯壁种草留草,或套种平托花生、百喜草、圆叶决明、爬地兰等绿肥。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建设,道路应进行硬化,达到晴雨畅通的标准,干支道宽度3.5米以上,水泥硬化宽度2.7米以上、厚度13厘米以上;步道宽度0.8米以上,采用水泥硬化(厚度8厘米以上)或采用防腐木铺设等硬化;在空旷地或田林交界处,建设蓄水池及喷灌设施,做到有水能蓄、涝时能排、旱时能灌。
3.“五新”技术集成示范。一是开展“五新”技术培训推广。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茶园绿色防控技术,集成应用生态调控、化学诱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可降解的黄板、蓝板等,应用性信息素防控技术和植物源农药,确保茶叶原料和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二是通过开展低产茶园改植换种,推广国家级、省级茶树优良品种,实现茶树品种多样化,调节茶叶采摘时间,缓解劳动力紧张问题;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实行配方施肥,促进茶园土壤改良,提高茶叶的产量和品质。四是推广茶园机械化采摘。对适合进行机采的茶树品种,培育适应机采要求的茶树蓬面,推广应用茶树机采机剪设备与技术,有效提升劳动生产率。五是推广茶树生态栽培、伏季休茶等新型茶树栽培新模式。六是装备茶园水肥药一体化设施,将灌溉、施肥、用药各环节通过喷滴灌系统融为一体。
(二)果园水土保持建设
1.水土保持建设。果园梯壁种草留草,果园套种平托花生、百喜草、圆叶决明、爬地兰等绿肥。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道路建设,道路应进行硬化,达到晴雨畅通的标准,干支道宽度3.5米以上,水泥硬化宽度2.7米以上、厚度13厘米以上;步道宽度0.8米以上,采用水泥硬化(厚度8厘米以上);建设蓄水池及喷灌设施,做到有水能蓄、涝时能排、旱时能灌。
3.“五新”技术集成示范。一是开展“五新”技术培训推广。推广果园绿色防控技术,实施专业统防统治,集成应用生态调控、化学诱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科学用药等综合防控技术,重点推广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可降解的黄板、蓝板等,应用性信息素防控技术和植物源农药,确保产品的卫生质量安全。二是通过开展低产果园改植换种或高接换种推广优良品种,实现提质增效。三是推广商品有机肥,实行配方施肥,改良果园土壤,提高果实的品质。四是开展果园水肥药一体化技术试点,将灌溉、施肥、用药各环节通过喷滴灌系统融为一体。
三、资金补助标准
各业主按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根据项目点实际需求,选择急需项目内容开展项目建设,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入50%补助,补助上限10万元,其中:干支道水泥硬化宽度2.7米以上、厚度13厘米以上,每公里补助12万元;步道宽度0.8米以上,采用水泥硬化或木栈道(厚度8厘米以上),每公里补助4万元。建设蓄水池每立方米补助300元,喷灌设施每亩补助400元。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库管理
实行市级项目库管理,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农业经营主体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编入项目库,根据当年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进行补助,未获补助的项目在下一年度征求项目实施单位意见后优先予以支持。
(二)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 1 月至2025年12 月,相同补助环节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补助。
(三)申报材料
各项目县要根据要求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于4月28日前填写《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汇总表》,连同有关材料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请示、项目申报文本(详见附件4.1)、茶果园水土保持项目实施点的林业基本图、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前的照片资料及其他必要附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一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站,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qzszzyjsz@163.com,电子文档要与纸质文件一致。
附件:4.1泉州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申报文本
附件4.1
泉州市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申报文本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签章):
项目主管部门(签章): 局、 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制
年 月 日
一、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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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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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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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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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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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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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电话、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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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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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力量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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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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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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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属性 |
○新建○扩建○改建○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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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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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地面积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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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实施单位 |
单位名称 |
法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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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产业优势 (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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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 方案设计 |
①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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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实施地点 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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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实施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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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实施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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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支持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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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效 益分 析 |
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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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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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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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 资金 筹措 |
预算筹措渠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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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总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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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级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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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单位投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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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结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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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单位 责任 |
项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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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负责人对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
附件5
泉州市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
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在耕地(基本农田除外)、园地、山地上从事中药材种植和初加工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具有承担种植及独立经营的农业主体)。
二、申报要求
1.规模化种植基地要求:重点扶持有产业聚力,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中药材品种,同一经营主体2025年新增种植面积在20亩以上的规模化种植基地,在优良种子种苗购买,新技术试验示范、质量追溯等方面给予补助。
2.中药材初加工要求: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新、改、扩建的中药材初加工生产线等给予补助。最低投入10-20万元、20万元以上两类。
3.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体申报。实施主体据实填写《泉州市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申报表》(详见附件5.1),并附上营业执照相关材料,于4月11日前报送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当地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复核后,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写《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联同申报表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4.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成立验收小组,根据实施主体的申报材料,通过现场查看验收。验收结果在当地村委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验收报告及资金下达文件(一式2份)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及市财政局(联系人:泉州市种植业技术站陈美珍,电话:22389348)。
三、补助标准
对规模化种植中草药的基地,当年新增种植面积在20-50亩(不含)给予补助2万元、50-100亩(不含)给予补助3万元、100亩以上给予补助5万元。对新、改、扩建中药材初加工生产线的企业按当年投资额不超过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附件:5.1泉州市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表
附件5.1
泉州市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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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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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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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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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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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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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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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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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意见:
(签章) 2025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
(签章) 2025年 月 日 |
注:请附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附件6
泉州市2025年种植业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名称 |
实施地点(镇、村) |
主要实施内容 |
建设规模或种植面积(亩)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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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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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安溪县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和技术指导验收小组
为切实抓好粮食生产、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大田中草药种植等工作,加强技术指导,成立安溪县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验收小组。
安溪县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景欣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姚其文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农艺师
林青山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沈银花 县种子站农艺师
郑靖雅 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谢 峰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副主任
黄佳龙 县植保植检站助理农艺师
安溪县种植业生产发展工作技术指导验收小组成员如下:
一 组:(负责抛(撂)荒山垅田复耕种粮项目、旱稻、马铃薯、大豆规模种植项目指导验收)
组 长:姚其文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农艺师
成 员:林舒雅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张新泉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林诗妍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
二 组:(负责茶果园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大田中药材种植(初加工)项目指导验收)
组 长:林青山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负责人
成 员:吴玉林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高级农艺师
曾经得 县茶叶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
林金德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吴伙月 县果树技术推广站干部
三 组:(负责粮食作物“五新”推广项目指导验收)
组 长:姚其文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农艺师
成 员:林舒雅 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沈银花 县种子站农艺师
洪炳坤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综合股股长
郑靖雅 县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农艺师
黄佳龙 县植保植检站助理农艺师
附件8
泉州市2025年 项目验收表(样表)
项目实施单位: 单位:亩、公斤/亩
序号 |
种植品种 |
种植面积 |
亩产(干重) |
全县平均亩产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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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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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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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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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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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产验收组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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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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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职称/职务 |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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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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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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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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