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058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2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1
官桥镇财政所: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印发泉州市加快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农规〔2023〕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的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符合市级扩建规模养猪场补助项目条件。经县农业、生态环境部门及属地政府等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无异议。现将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奖补资金100万元,官桥镇人民政府奖补80万元,总计18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尽快将项目奖补资金下拨到位,并专款专用。
附件:市级新建规模养猪场奖补项目资金安排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
市级新建规模养猪场奖补项目资金安排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奖补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安溪县恒生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官桥镇莲兜美村 |
100 |
|
2 |
官桥镇人民政府 |
|
80 |
|
合计 |
2个 |
|
1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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