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040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4
一、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
1.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责任单位:办公室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6.《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责任单位:农业技术推广站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
责任单位: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9.《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责任单位:畜牧站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福建省种子条例》
责任单位:种子站
11.《农药管理条例》
责任单位:植保植检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局安办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
责任单位:农村生态能源站
1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责任单位:渔业渔政管理股
二、机关内部学法活动
1.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
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2.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三、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1.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开展“民法典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2.结合中国农民丰收节,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活动。
责任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3.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农机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局安办
4.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5.结合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渔业渔政管理股
6.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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