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028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5〕1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07
安溪县金谷镇金谷村民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闽委振兴办[2024]4号)和《关于2024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安排分配方案的通知》(安委振兴办[2024]24号)要求,我局组织项目实地核实后,经研究,决定拨付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第二批)300万给你,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表(第二批)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7日
附件
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补助资金表(第二批)
序号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银行名称 |
实施项目 |
拨付金额 (万元) |
1 |
安溪县金谷镇金谷村民委员会 |
9070922010010900001431 |
安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谷信用社 |
金谷溪岸艺术公园公共厕所 |
50 |
金谷溪岸(左岸)景观步道工程第二期 |
132 |
||||
安溪县金谷镇金谷村艺术栏杆 |
58 |
||||
金谷溪岸艺术公园周边停车场改造项目 |
50 |
||||
金谷村太阳能路灯工程 |
10 |
||||
合计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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