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5-00008
- 备注/文号:安农综〔2025〕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6
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 2025 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把农村沼气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措施,持续推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执行沼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近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农办科〔2024〕14 号)(附件),现转发给各乡镇,各地要加大农村沼气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按照此标准判定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若有应及时督促沼气业主对照此标准进行整改。
三、扎实推进农村沼气设施分类管理
扎实开展农村沼气设施信息数据的核查核实,在全面摸清现存农村沼气设施“底数”的基础上,对农村沼气设施进行分类管理。一是积极探索闲置农村沼气设施盘活再利用的有效模式,对于不具备修复和利用价值的沼气设施,指导开展拆除(填埋)处理。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推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机制。
四、强化沼气安全生产宣传培训
紧盯安全生产关键环节、关键问题、关键时段,特别是
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春季春耕、夏季高温阶段以及国庆节等重点时间节点,利用网络宣传、农村广播、新闻报道等方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科普宣传和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农村沼气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适时组织沼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沼气池安全运维操作演示等现场培训活动,引导农户、业主规范操作,严格流程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使命感。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抓紧抓实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化解辖区内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如果发生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事故,要第一时间有效应对,妥善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沼气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农办科〔2024〕14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