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243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4〕9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0
西坪镇政府:
为支持做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相关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3〕105)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列为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省厅下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经遴选确定,安溪县德茗茶叶专业合作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承建单位。目前,服务中心已完成筹建工作,正在履行相关服务协议,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的要求,现下拨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补助名单详见附件。请有关乡镇在项目组织验收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安溪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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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专项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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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建单位 |
项目地址 |
补助环节建设内容 |
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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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中心建设 |
2023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安溪县德茗茶叶专业合作社 |
西坪镇 |
购买服务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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