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236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4〕8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虎邱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对“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现场调研情况通报,以及泉财农指〔2024〕119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20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该项资金用于推进安溪县蓝溪田园风光建设项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2〕1号)、《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农〔2020〕35号)要求,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本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分配表和任务清单
2.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1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分配表和任务清单
序号 |
乡镇 |
项目名称 |
补助资金(万元) |
产业发展项目产出目标(个) |
效益目标 |
1 |
虎邱镇 |
安溪县蓝溪田园风光建设项目 |
200 |
1 |
所有产出项目原则上在当年度通过竣工验收,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
附件2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
田园风光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行政) |
补助项目/区域 |
虎邱镇 |
|||||
专项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2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0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以美丽田园建设为重点,以美丽村庄建设为延伸,以美丽经济转化为目标,全流域连片开展“四美”工程建设推进乡村振兴。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扶持金额 |
市级财政安排资金金额 |
正向 |
等于 |
200 |
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建设个数 |
根据资金安排补助虎邱“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建设项目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 |
个 |
|
质量指标 |
补助对象精准度 |
扶持对象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使用率 |
资金100%及时补助项目 |
正向 |
等于 |
100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项目总投资 |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持,要求所有项目投资金额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00 |
万元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考察群众满意度情况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