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221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4〕7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8
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3〕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农田设施建设及受损毁农田基础设施抢修、管护工作,保障农田设施正常运行和恢复农业生产。经研究决定,从高标准农田项目结余资金中列支部分资金,按建成面积每亩20元的标准下达资金,用于相应项目的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资金补助方案和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乡镇要及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力量,简化项目程序,加快修复农田基础设施,加强建后管护,减轻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二、各有关乡镇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金统筹使用和监督管理,积极整合农田建设项目结余等涉农资金,鼓励农民筹工投劳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修复力度。
三、2019年和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前期已下拨至乡镇的资金有节余的,可统筹用于高标准农田项目再投入建设,节余资金按“先建后补”且经过乡镇验收合格后可给予拨付,同时乡镇要将相关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股备案。
四、管护期限3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算。
附件:1.2023年安溪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安溪县高标准农田项目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安溪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万元
序号 |
年度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建设面积 |
管护资金 |
1 |
2023 |
安溪县长卿镇衡阳-山格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长卿镇人民政府 |
4500 |
9 |
2 |
2023 |
安溪县蓝田乡蓝二等5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蓝田乡人民政府 |
2100 |
4.2 |
3 |
2023 |
安溪县龙涓乡石塔等3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农田连片整治)项目 |
龙涓乡人民政府 |
1020 |
2.04 |
4 |
2023 |
安溪县魁斗镇鲁藤等4个村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 |
魁斗镇人民政府 |
984 |
1.968 |
小 计 |
8604 |
17.208 |
附件2
安溪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
安溪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财政补助资金 |
|||||||
资金情况 (万元) |
资金总额 |
17.20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208 |
|||||||
其他资金 |
0 |
|||||||
总体目标 |
完成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面积8604亩。其中长卿镇4500亩、蓝田乡2100亩、龙涓乡1020亩、魁斗镇984亩。 |
|||||||
绩效目标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目标值 |
计量单位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亩均补助标准 |
资金合计投入标准 |
定量 |
大于等于 |
20 |
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面积 |
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面积 |
定量 |
大于等于 |
8604 |
亩 |
|
质量指标 |
基础设施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
基础设施维修项目验收合格率 |
定量 |
大于等于 |
95 |
% |
||
时效指标 |
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期限 |
基础设施维修及建后管护期限 |
定量 |
大于等于 |
3 |
年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率 |
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正常运转数量比例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抽样调查项目区收益群众的满意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