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179
    • 备注/文号:安农〔2024〕9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21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2024年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10-21 10:55

     

     

    各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农膜回收利用)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安溪县2024年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安溪县2024年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4年1021

     

     

     

     

     

     

     

     

     

     

     

     

     

     

     

     

    附件

    安溪县2024年农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四部委《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等五部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等部署要求,聚焦主要覆膜作物和重点覆膜区域,以建立健全废旧农膜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体系为抓手完善扶持政策健全回收网络严格执法监督加快推进农膜残留污染治理农膜回收率达84%以上。

    二、建设内容

    (一)建立覆膜区域的农膜回收站点网络。在全县建立4废旧农膜回收点(详见附表1),辐射服务于邻近的乡镇。选择依托供销合作社现有网络或农资经营网点,开展农膜回收站点建设,达到”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专门人员负责、有规范台账、有回收设备(磅秤、消防器材、回收桶)、有统一标牌等。

    (二)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膜回收模式。按照“谁使用、谁回收”原则,由农膜使用者负责捡拾归集废旧农膜,整理、清运到废旧农膜回收网点集中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堆放在农田和沟渠中;也可探索“谁销售、谁回收”“旧膜换新膜”等机制,鼓励农膜销售企业统一销售和回收。

    (三)对回收的废旧农膜进行资源化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避免二次污染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统计,建立完整、准确的农膜回收台账。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工作县级成立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谢景欣,副组长:姚其文,成员:林舒雅、许晓敏、张新泉、林诗妍、曾经得、林青山、谢晓玲、黄佳龙、陈仕辉,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落实属地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统筹协调,推动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上新水平。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技术服务小组确保农膜回收利用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加强宣传培训。利用电视、新媒体平台、宣传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强调废旧农膜乱丢乱弃的危害性和安全处理的重要性,增强公众环保意识,通过宣传培训,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监督按照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考核要求,对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加强考核评比结果应用。县级也将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并及时反馈工作情况,积极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

     

     

    附表:1.安溪县2024年废旧农膜回收建设网点汇总表

    2.2024年度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安溪县    农场(合作社、企业)    年度废旧农用薄膜回收记录表


    附表1

    安溪县2024年废旧农膜回收建设网点汇总表

    序号

    网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安溪县湖头供销社后溪肥料门市部

    湖头镇后溪村前进路381号

    苏春丽

    18759994373

    2

    安溪县龙门供销社寮山农资经营服务点

    龙门镇寮山村寮头尾街42号

    孙小曲

    13599217061

    3

    安溪县虎邱供销社农资经营服务点

    虎邱镇湖坵街260-13

    李智煌

    18005067720

    4

    安溪县蓬莱供销社新林肥料门市部

    蓬莱镇新林村溪沙169号

    王文炳

    13960361899

     


    附表2

    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农膜回收利用

    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补助
    区域

    有关乡镇

    资金情况
    (万元)

     资金总额:

    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开展农膜回收利用整县推进。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区域目标值




    数量指标

    开展农膜回收利用乡镇数

    全县开展农膜回收利用乡镇数

    4个

    质量指标

    项目县农膜回收率

    项目县农膜回收率

    ≥84%

    时效指标

    农膜回收利用完成率

    反映当年度农膜回收利用完成情况

    ≥9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县补助金额

    项目县补助金额

    ≤10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培训和宣传废旧农膜回收次数

    项目县完成培训、宣传情况,反映项目社会影响力

    ≥1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区内抽样调查满意度

    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服务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85%

     

     


    附表3

    回收时间

    回收地点

    废旧农用薄膜性质

    废旧农用薄膜重量

    (千克)

    废旧农用薄膜体积

    (立方)

    杂质

    缴膜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收膜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回收方式

    1

    X月X日

    XX镇XX村

    120

    15

     

    XXX农场

    XX

    1382278XXXX

     

    再生产利用

    2

    X月X日

    XX镇XX村

    2850

    65

    泥土

    XXX农场

    XX

    1382278XXXX

     

    垃圾焚烧发电、废品回收

     

     

     

     

     

     

     

     

     

     

     

    1.农用薄膜是指用于农业生产的地面覆盖薄膜和棚膜;

    2.回收废旧农用薄膜应按表格要素如实登记,不得弄虚作假;

    3.根据《农用薄膜管理办法》规定,农用薄膜回收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安溪县          农场(合作社、企业)    年度废旧农用薄膜回收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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