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155
- 备注/文号:安农〔2024〕9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0
各乡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到2024年12月底,在全县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取缔打击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屠宰、加工、销售等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力争捣毁一批私屠滥宰窝点,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以实际行动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任务
以生猪定点屠宰场周边、私宰专业村(户)、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为重点区域,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定期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主动出击与群众举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拉网式检查,不放过任何盲区和死角,深入整治违规屠宰生猪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没收私宰肉和屠宰工具,对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提供场所或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构成犯罪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强化部门执法。强化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没收私宰肉和屠宰工具。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人员,并列入“黑名单”,实行重点盯防;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落实属地监管职责。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的宣传教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各乡镇要及时召开村(居)主干会议,部署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要依托综治管理网格,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及屠宰时间,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及时上报并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联合执法。
(三)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各乡镇要采取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的意义和目的,普及公众消费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对畜禽屠宰监管工作支持力度,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要及时宣传,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
三、有关要求
1.各乡镇和局属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对于保障我县肉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安排专人负责,细化方案,明确工作内容,扎实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因私屠滥宰导致假劣肉品扩散的情况。
2.请各乡镇组织开展辖区内生猪私屠滥宰窝点的巡查、线索摸排工作,于2024年10月10日前报送附件1扫描版(加盖公章)。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陈伯煌 0595-26061234
附件: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摸底调查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摸底调查表
填报乡镇:(盖章) 乡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填报时间:
序号 |
屠宰点负责人姓名 |
居住地地址 |
屠宰点地址 |
日屠宰量(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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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需摸排的生猪私宰点为:长期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具有屠宰设施(猪灶、猪栏、屠宰工具等)的固定屠宰场所。
2、屠宰点地址尽量详细,具体到角落(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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