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153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4〕46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0
城厢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9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的通知》(安农〔2024〕67号)文件要求, 项目建设单位(福建省安溪县大宝峰有机茶厂)已完成与第三方专家技术团队签定协议,制定细化项目技术流程等工作,并按要求提交了经所在乡镇核实后的第一期资金补助申请,为确保做好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将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建设项目第一期补助资金35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 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规〔2022〕23号)等有关规定,将第一期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