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151
    • 备注/文号:安农〔2024〕8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3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9-13 17:55
     

    各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安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4年912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及省委一号文件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落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重点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培优提升产业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聚焦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2024年全县计划新增培训高素质农民399以上,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应不低于40%。

    (一)提高生产技术技能。聚焦粮油扩种和单产提升,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遴选培训对象,抓好粮油作物生产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因地制宜开展果菜茶菌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加强生猪、牛羊、水产等生态健康养殖培训,促进提质增效和生物安全强化绿色低碳、种养结合等生态循环农业技术模式落地应用。加大农机领域新器械新技术培训力度。聚焦大食物开发,服务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根据设施种植标准化园区、畜禽水产标准化养殖场、智慧农场从业所需技术技能要求开展技术培训。及时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技术措施及相关设备装备应用培训,加强师资课程储备。

    (二)培优产业发展能力。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组织开展分层分类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新农人”。聚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围绕经营管理、绿色发展、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等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推动产业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提升。聚焦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围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等,分领域、分产业、分层级开展系统培育,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提升综合素质素养。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全部培育对象。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和涉农法律法规,讲解农业绿色发展、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农业农村负责做好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的审核把关,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注重加强青年高素质农民和高素质女农民培养,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探索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融合模式,建立学历教育专业课程与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关联机制,推动技术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贯通。

    三、重点工作

    在全面培育的基础上,聚焦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组织开展5个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专题培训行动。按照《福建省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要求,以持续提升水稻、油菜、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水平为目标,组织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等主体重点围绕品种、技术、农机农艺融合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急需、短板技能培训,因地制宜,按需设班

    1.水稻单产提升培训。点围绕“工厂化育秧、暗室叠盘出苗、机械化插秧、一喷多促”的技术路线,巩固提升中稻、重点提升早稻、晚稻和再生稻为目标,开展高档优质稻品种种植,集中育秧、合理增密、精准栽培等关键技术培训

    2.油菜单产提升培训。重点围绕轻简化机械化直播、育苗机械化移栽、无人机飞播、合理密植、割晒捡拾分段机收、专用收获机联合机收、油菜专业缓控释肥、种子包衣等关键技术,和“一促三防”(促进生长结实、防治菌核病、防花而不实、防后期早衰)开展种植技术和病虫害防控培训。

    3.玉米单产提升培训。加强耐密植抗倒伏、高产稳产、抗病抗虫的优质玉米品种应用推广,着重开展合理密植、机械化移栽、大垄双行、缓释肥有机肥施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技术培训,以及草地贪夜蛾、大小斑病、茎腐病、黏虫、玉米螟等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培训。

    4.专业农机手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水稻、玉米、油菜、两薯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重点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机收减损、马铃薯甘薯花生机械化种植和收获、高效飞防植保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二)“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专题培训行动

    聚焦大食物开发,围绕肉蛋奶、水产、果蔬、茶叶和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开展专项技术培训。以重要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种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治、农机农艺结合、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收储与高值利用、投入品减量高效施用等领域的知识和理念为培训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围绕本县特色产业发展和区域内资源优势开展特色产业示范培训。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育行动

    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突出安溪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全产业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推动产业提档升级。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业就业人员为培训对象,以相关涉农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订单式组班、定制式培训,通过师带徒、传帮带等方式,提升农民就业能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四)重点区域致富能力提升行动

    围绕产业发展培育一批带头人,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带动脱贫群众致富增收。根据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需求,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实用技能培训,提高脱贫劳动力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鼓励采取订单式培养、工匠带培等方式开展培训。

    (五)整村推进农民综合素养提升

    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全县举办不超过20个班,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组织。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程,可结合春耕春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开展。开展培训的行政村应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资金使用和监管

    (一)资金拨付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按照省下达的培训资金量和培训任务数,研究确定县的补助标准,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80元。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育任务,依规将培育资金按照一定比例预拨到培育机构;培育结束后,根据项目管理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

    (二)资金使用

    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除外)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和管理人员培训等费用。各承担培育任务的单位(机构)在承接培训任务后,必须与承担实操实训任务的实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相关费用。举办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次(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但不得列支食宿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通知》(闽农社函202427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遴选培育机构,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年度工作方案总体要求制定招标条件,防止恶意竞价。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应明确培育目标任务、任务完成期限、培育质量要求、跟踪指导服务要求、绩效目标等。

    (三)资金监管

    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挂钩机制,做好培训计划和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县农业农村局督促指导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加强对各培训班次的检查验收和对辖区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机构要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培训管理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独立记账核算,提高培训效果。

    五、工作要求

    聚焦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不断提高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全年培训工作高质高效

    (一)选准教育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着力培育高素质农民中具有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创意、新风貌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农人”,赋能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训。

    (二)健全完善培训体系。农业农村局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指定或遴选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培训(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三)夯实巩固培训基础。一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遴选推荐一批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育师资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建好用好共享师资库,鼓励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共享师资队伍。支持科技特派团、科技小院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二是加强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三是加强教材选用与开发。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审核。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不断充实完善教材库。四是加强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大力推动区域内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继续遴选一批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实训实践基地,把技术培训与生产周期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学以致用、教学相长。

    (四)分层分类组织实施。一是明确培训层次。按照“省抓示范培训、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严格落实农业农村部科教司《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农科(教育)函202116)的要求县农业农村局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和产业培训,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开展分类分段培训。科学设计各类型培训班次的课程结构、学时数量和比例(包括线上学习、实习实训)。各类培训班次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育每班不超过50二是建立模块化课程体系课程为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三农”政策、涉农法规、文化素养等课程;专业技能课包括农业生产技术、绿色发展、农产品营销、农业经营管理、乡村治理、社会化服务等课程;能力拓展课由培育机构根据培育对象和培育目标自行设计。培育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育。按照培育模块设计培训班课程学时,45分钟为1学时,每半天不超过4个学时。非应急性培训总学时不低于24个学时,农业防灾减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应急性培训学时可不受此限制。综合素养课、专业技能课、能力拓展课三类课程所占课时比例由培育机构自行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遵循立足产业需要、满足农民需求、培训高质高效的原则。

    2.综合素养课学时不低于4个学时,必须包括当年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内容。

    3.专业技能课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60%。

    4.经营管理型培育应设计适当比例线上学习学时,线上学习学时数不高于总学时数的30%(遇到疫情、灾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宜线下授课时,线上学习学时比例可适当提高),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中线上学习学时数不做具体要求。

    5.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中实习实训的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

    实行“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农业农村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

    (五)优化创新培训模式。围绕特定区域或特定产业农民群体共性需求,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针对农民融资保险、流通销售等方面需求,推进相关课程教学和课外服务联动式开展,切实提高培训精准度。探索校地合作委托制培养、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路径,搭建农民和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用人主体之间桥梁。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等平台开展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实训实操比重。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培训,鼓励农民自主学习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任务,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来抓农业农村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到企开展培训需求调查,摸清农民和企业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和实地督促指导。加强与共青团、妇联、科协、人民银行、供销社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沟通协调,形成共同培育高素质农民强大合力。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事先组织需求调查,精选培育机构,开展日常监管和质量跟踪,为培育对象提供后续发展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和财政局要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根据培训需求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做好学员调训、机构遴选、过程监管、信息统计和质量监测评价等工作,实现培育全程可监管可追溯。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量身定制培训课程,优选师资教材,优化培训方法,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践实训、线上学习、观摩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培训实效;及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把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对上一年度培训班学员跟踪监测率要达到10%以上。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模块化设计综合素养、技术技能课和能力拓展课。

    (三)强化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优化培训过程监管,推广使用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监管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三级培训过程监管全覆盖,提升农民培训质效。加强对培育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的评估。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度不予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加大典型宣传。认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宣传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积极探索举办农民教育培训论坛和农民技能大赛,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4年9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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