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110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9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安农〔2024〕5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探索性试点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1家,根据乡镇组织申报,结合项目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经研究拟推荐1家单位进行项目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与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安溪县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和建设内容(详见附件)给予公示,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日-7月8日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1.受理部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联系电话:0595-23232037 0595-68792202
3.通讯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4.邮编:362400
附件:2024年安溪县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2024年安溪县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9号)、《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安农〔2024〕53号)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县探索性试点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1家,根据乡镇组织申报,结合项目申请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经研究拟推荐1家单位进行项目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与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安溪县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和建设内容(详见附件)给予公示,请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4年7月2日-7月8日
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
1.受理部门: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联系电话:0595-23232037 0595-68792202
3.通讯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4.邮编:362400
附件:2024年安溪县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2024年安溪县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建设拟实施单位名单
序号 |
实施单位名称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建设内容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项目补助资金(万元) |
备注 |
1 |
福建省安溪县大宝峰有机茶厂 |
安溪县城厢镇石古村龙堀1号 |
建设大宝峰生态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示范点,开展不同生态低碳管理模式茶园种植试验,对各生态模式下的碳排放、土壤、植被等指标进行野外监测采样,核算不同茶园碳排放差异、碳源汇特征及其植被环境因子差异并做出整体评价,开展大宝峰低碳茶园认证、示范推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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