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103
- 备注/文号:安农〔2024〕5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各乡镇:
为做好我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发展工作,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 2024 年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49号)相关要求,重点支持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性项目,现印发《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申报指南》给你们,请推荐适合条件的茶企,于6月27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附件: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目标
通过建设茶园碳汇监测核算示范点,开展不同低碳管理模式下的茶园碳汇监测核算,量化不同茶园碳减排差异、碳源汇特征及其植被环境因子差异,进而评估和优化茶园的低碳管理措施,为未来低碳茶园研究开拓路径,促进低碳茶园建设,带动茶园基地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安溪茶业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内容
建设生态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示范点1个:以生态绿色低碳茶园为基础,开展不同生态低碳管理模式茶园种植试验,对各生态模式下的碳排放、土壤、植被等指标进行野外监测采样,核算不同茶园碳排放差异、碳源汇特征及其植被环境因子差异,整体评价成果鉴定、示范推广等。
三、申报条件
1.曾获评安溪县十佳茶园;
2.茶园基地为生态绿色有机茶园、不使用化学农药等;
3.具备较好的农业物联网条件;
4.茶园基地交通便利、便于项目示范推广;
5.自愿主动实施,能聘请有资质的低碳科研院所参与项目实施并提供技术合作协议。
四、资金补助标准
拟安排补助资金65万元,资金主要补助环节为:聘请第三方科研院校技术专家开展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与示范评估(包括材料购置、测试化验加工等)、开展茶园种植试验、技术合作及成果鉴定、示范推广等。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申报项目由申报企业填写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经所在乡镇初审后上报,最迟请于6月27日前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能源站,经县农业农村局把关核定后,将项目情况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处室备案。选定的申报企业在一年内要完成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完成后及时上报总结及验收材料。
联系人:翁木森
联系电话:0595-68792202
2024年安溪绿色低碳茶园碳汇监测核算
与示范评估项目申报书
项 目 名 称:
项目 单 位:
项目单位法人代表:
项目单位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通 讯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所在乡镇政府(单 位):
所在乡镇政府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E - MAIL: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制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承担项目的优势
(一)包括: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单位主要职能或业务范围;
(二)承担项目的主要优势:技术力量、基础条件等。(项目申报单位应针对所申报的具体项目说明承担的条件优势及有关情况)
二、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实施内容
三、项目技术措施和组织保障
四、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
五、经济效益分析
六、经费概算
资金用途 |
具体用途 |
金额(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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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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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人员组成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工作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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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请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
项目单位 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单位章: 年 月 日 |
乡镇政府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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