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4-00092
    • 备注/文号:安农财〔2024〕28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03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县级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整镇推进试点乡镇奖补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6-03 09:24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2023年县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经费计划安排的请示》(安委振兴办[2024]7号文)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县级乡村振兴建设经费里安排300万元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专项用于蓝田乡、西坪镇、龙门镇等3个整镇推进的试点乡镇开展创建重点项目。请按照《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农〔202035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3年县级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整镇推进试点乡镇奖补项目)分配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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