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3-00242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01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安溪县2023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核算补助头数的公示
为做好我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防止动物疫情发生。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农疫控函〔2023〕46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泉农医〔2023〕2号)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农综〔2021〕89号)文件精神,全县推行了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自主采购疫苗实施免疫、财政给予适当资金补助的方式,现将2023年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核算补助头数情况公示如下:
我县通过“牧运通”系统申报2023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工作的规模场有安溪新鑫友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安溪县源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和泉州市丰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我局依据闽农疫控函〔2023〕46号文件补助的要求,组织县、乡镇两级畜牧兽医人员对三家养殖场“先打后补”情况进行审核。经现场查看资料和网上查询2021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和产地检疫数,安溪新鑫友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核算补助生猪数量为15555头(取最小值产地检疫生猪出栏数量),安溪县源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核算补助生猪数量为11250头(取最小值“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数),泉州市丰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核算补助生猪数量为1250头(取最小值“牧运通”系统录入的生猪免疫数),全县核算补助生猪数量28055头;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欢迎公众监督,有关意见可直接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邮编:362400
联系电话:0595-23232037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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