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6-0101-2021-00113
- 备注/文号:安农〔2021〕14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30
安农〔2021〕145号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创新案例专项资金
(乡村记忆奖补)的通知
湖上乡、西坪镇、长卿镇、金谷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财指标〔2021〕246号,现下达2021年第一批市级乡村振兴创新案例专项资金(乡村记忆奖补)湖上乡盛富村5万元,西坪镇南岩村、长卿镇福春村、金谷镇溪榜村各6万元,计23万元。请按照《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泉财农〔2021〕84号)、《安溪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安财农〔2020〕35号)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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