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1620-2016-83934
- 备注/文号:安民〔2016〕96号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5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全县民政工作实际,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为根本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重要举措来抓,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现特向社会公布安溪县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7个部分。报告中所统计的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联系电话:23232416,邮箱:Lst0612@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的基础上,以民政法治建设为保障,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不断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顺利。主要情况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汇总、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制度建设。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实行“各股室汇总本股室信息,分管领导审定 ,办公室汇总,专人统一进行公开”工作链,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程序,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原则,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等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
(三)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条例》以及县政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信息平台操作培训及相关内容,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监督管理。采用设立民生电话、社会监督、自查通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管。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新闻媒体、实地反映等渠道及时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解,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反映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或是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并及时予以处理,提升群众参与度及认同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56条,接受网上咨询13人次,在政务、党务公开栏公开信息7789条。
(二)重点、难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社会救助”栏目信息公开是我局负责的重点领域,也是城乡群众最为关注的公开栏目信息。2016年度,我局把与群众利益相关的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及时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布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优抚安置、社会公益类等信息。二是抓好难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做好了财政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我局严格落实上级规定,把民政局机关的财政预算、支出、决算等信息及时公布在政府网站上,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公开原则
1、公开形式。一是通过 县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布。二是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公开。通过宣传栏、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民政政策法规宣传手册等方式、及时发布民政相关政策信息,宣传报道民政部门重大活动等情况。三是通过答复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咨询进行宣传。民政业务范围广,事务杂,民政法律法规繁多,城乡居民经常会通过电话、信件、亲自来访等方式咨询我局社会救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
2、公开原则。在公开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公开工作。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民政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他方面政府信息及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民政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从未收取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条例、制度的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还有待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的统一要求,认真查摆不足,强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认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3、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
条 |
156 |
478 |
其中:1、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6 |
478 |
2、依申请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文件数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文件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
件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数、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安溪县民政局
2016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