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1620-2017-47726
- 备注/文号:安民〔2015〕127号
- 发布机构: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安溪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联系电话:23232416,邮箱:Lst0612@126.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信息公开工作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民政工作宣传、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形象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并明确办公室两名同志为专(兼)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二)加强监管,提升质量。一是强化社会监督。鼓励新闻媒体、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处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来信来访。二是依托“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务信息。
(三)狠抓培训,提高水平。重点加强对《条例》以及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方面的知识,努力提升民政干部的责任意识,有效提高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共发布政府信息96条,接受网上咨询2人次,在政务、党务公开栏公开信息93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距上级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还不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的统一要求,认真查摆不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全局各方面的参与积极性,形成领导主抓,股室参与,办公室牵头负责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强力推动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推动公开形式多样化。一是以安溪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为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民政信息。二是进一步通过新闻媒体、公告栏、公示牌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加大宣传力度。
(三)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力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二)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96 |
32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96 |
32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民政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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