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5-00004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08
    《安溪县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02-08 11:33
     经调查,安溪县青年电子商务协会未按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检查(年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你会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你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现依法公告送达,安溪县青年电子商务协会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六十四条第款的规定,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告知书后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安溪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邮编:362400

    联系人:林婉珍      联系电话:23223278

    安溪县民政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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