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8-0101-2022-00137
- 备注/文号:安民〔2022〕4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民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2
安溪县民政局 安溪县财政局 安溪县慈善总会
关于印发《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厢镇、参内镇、魁斗镇、蓬莱镇、湖头镇民政办:
现将《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安溪县民政局 安溪县财政局 安溪县慈善总会
2022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19-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49号)、《福建省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闽民养老〔2020〕25号)和县财政局《预算指标追加通知单》(安财(社)指〔2022〕049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帮助我县困难老年人改善居家生活环境,提升居家生活品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适老化改造是指通过社会组织(企业)专业化服务和操作,采取施工改造、设施配备等方式,改善老年人家庭居住条件,从而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提升居家养老品质。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施方式。各乡镇民政办制定本辖区的改造方案,并向当地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入户调查、项目评估、指导监督,并建立绩效目标管理机制。
2.自愿选择。以自愿为前提,老年人及其监护人、老年人家庭成员必须自愿申请,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同意后实施。同时,老年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接受和遵守适老化改造前、后的约束条件和规定,签署有关协议并承担相应义务。
3.需求导向。要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住宅实际等特点制定改造方案,要在有限的预算内选择最适合、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确保安全舒适、经济适用。
4.高效高质。在适老化改造申报、审核、项目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严把工程质量,防止改造工程偷工减料,做到程序公正,确保结果公平。
二、实施对象
1.散居特困、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
2.其他老年人家庭,如伤残、空巢、孤寡、计划生育特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的老年人家庭等。
三、改造内容
1.安全性改造。包括并不局限于:更换室内老化或裸露的电气线路,并配置安全插座;更换室内严重锈触或即将损坏的水管、煤气管和软管;更换旧式水龙头;更换老旧灯泡,安装节能灯;更换损坏的门锁;更换破碎窗玻璃;更换严重老化的热水器、煤气灶等设备;做简易而又实用的储物柜。
2.无障碍改造。包括并不局限于:平整易绊脚的地面;安装居室通道扶手;卫浴间改造(包括蹲厕改座厕、配置坐便椅、沐浴椅,在座厕、沐浴椅、洗手盆周边安装安全扶手等);门框改造(包括入户门、房门、厨房门、卫浴间门等)适应轮椅出入;铺设防滑地砖或增设防滑设备;厨房灶台、洗漱台和床低位改造;适老家具配备;康复辅具养老产品的适配等。
以上为适老化改造的总体内容,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将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选择最需要的部分项目进行改造。在改造过程中,应结合老年人行为习惯、身体状况、心理特点等开展服务。
四、资金保障
全县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计划改造350户,每个适老化改造家庭县财政予以补贴1000元、县慈善总会补助1000元。各乡镇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标详见附件1。每户改造补助最高为2000元,改造费用2000元以下的按实补助。
五、责任分工
本项目由各乡镇具体实施,由其开展入户调查、制定改造方案、项目评估监理等工作。各乡镇民政办是本辖区适老化改造的责任主体,接受县民政局指导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各乡镇民政办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项目组织实施,确定本辖区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发布公告并做好宣传,受理本辖区的受助家庭的申报、审定和公示;负责做好项目审核、规范性审核及资金拨付,做好项目监管、验收。
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受助老年人家庭的入户调查评估、适老化改造技术鉴定、改造方案和有关协议制定;负责协助选定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监管、项目完成后的前期验收、评估、工费结算等工作,确保改造工程按时保质完成;负责适老化改造工作建档(一户一档)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根据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少于2年。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9月-10月)
各乡镇民政办根据文件要求,要及时安排部署本地适老化改造工作,于10月中旬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村、社区开展宣传,增强项目社会影响力。做好本地技术支持单位的选定工作。
(二)组织实施(11月-12月)
1.申请审批。家庭适老化改造由有需求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社区)申请(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村(社区)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乡镇;乡镇初审后,在村(社区)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民政局。
2.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各乡镇民政办依据有关规定,选定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并签订合同明确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施工单位)责任分工,按项目执行进度拨付资金。
3.技术支持单位入户调查。技术支持单位根据拟实施项目名单,及时安排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与老年人家庭会商同意后拟定改造方案(需求评估表见附件2),并在项目补助标准内概算所需经费,报各乡镇民政办审定。
4.组织施工。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需将施工外包的,各乡镇民政办应指导和监督其选定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方案,经老年人家庭和技术支持单位审核确认后,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前、后要分别拍照备存并制作改造档案(见附件3);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尽量减少对老年人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技术支持单位要加强质量监管,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管理,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三)检查验收(12月)
施工完成后,由技术支持单位初审验收,协助老年人家庭填报验收单(附件3),各乡镇民政办审核认定。各乡镇民政办将改造方案、验收单等已审核认定资料移交县民政局;施工单位将施工图纸、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移交各乡镇民政办,各乡镇整理好项目档案,报送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七、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谋划、早实施、早验收,及时启动立项招投标或采购等工作程序,确保适老化改造任务如期完成。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确保设施改造使用安全、质量可靠、经久耐用,避免改造工作中出现重复返工、“改非老年人所用”甚至豆腐渣工程,确保改造工作见成效。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乡镇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与住建、卫健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项目整合达到增加投资规模、丰富改造项目内容、提高改造标准、扩大改造覆盖面的目的,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要大力宣传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重要意义,做好对老年人家庭及其邻里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适老化改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方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1.各乡镇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标及资金分配表
2.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
3.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4.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表(验收单)
5.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照片档案(格式)
6.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附件1
各乡镇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指标及资金分配表
乡镇 |
建设指标(户) |
补助标准 (元/户) |
财政补助金额 (万元) |
慈善总会补助金额 (万元) |
小计 |
城厢镇 |
60 |
2000 |
6 |
6 |
12 |
参内镇 |
60 |
2000 |
6 |
6 |
12 |
魁斗镇 |
60 |
2000 |
6 |
6 |
12 |
蓬莱镇 |
90 |
2000 |
9 |
9 |
18 |
湖头镇 |
80 |
2000 |
8 |
8 |
16 |
合计 |
350 |
2000 |
35 |
35 |
70 |
附件2
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申请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以 下 内 容 由 申 请 人 填 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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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信息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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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类型 |
□散居特困 □低保家庭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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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情况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户型: 室 厅 卫 |
装修时间: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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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所有人: |
家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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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信息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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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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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明 |
本人及家庭成员自愿申请住宅的适老化改造,有权对房屋进行改造,且未开展残联“无障碍进家庭”项目。如有不实,自愿承担所有责任。
申请人签字(印): |
|||||||
以 下 内 容 由 相 关 审 批 部 门 填 写 |
||||||||
审批意见 |
村(社区)意见:
签字(章) |
乡镇意见:
签字(章) |
县民政局审批意见:
签字(章) |
附件3
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需求评估表
家庭住址 |
|
||||||
家庭基本情况 |
(包括常驻人数、子女情况、探望情况等) |
||||||
老年人 情况 |
老年人人数 |
|
身体 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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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轮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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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评估情况 |
功能室 |
存在问题 |
改造方向 |
预计费用 |
备注 |
||
地面平整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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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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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间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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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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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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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居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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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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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计 |
|
|
|||||
资金筹措 |
县级财政补助: 元/户 |
县慈善总会补助: 元/户 |
户主自筹: 元/户 |
||||
家庭适老化改造方案 |
根据评估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改造内容如下:
户主签名(盖印): 技术支持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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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4
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表
(验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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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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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市/县 街道/乡镇 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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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庭基本情况 |
户主姓名 |
|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内老人数 |
|
家庭年收入(元) |
|
家庭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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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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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户籍性质 |
|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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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老人年收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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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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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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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
验收结果: |
|||||||
乡镇、村居验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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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组织验收人: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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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改造是否满意 |
(1)满意 (2)基本满意 (3)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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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做好改造工作的建议 |
(可另附) |
备注:1.户籍性质填“农村”或“城镇”;2.表格背面粘贴改造前后对比照片
附件5
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照片档案(格式)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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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1 |
改造后照片1 |
个人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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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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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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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 证号 |
|
家庭成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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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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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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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前照片2 |
改造后照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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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 情况 |
根据其本人需求等实际情况,共帮助此家进行了:
共 项适老化改造,并添置了 等设施和设备,累计投入 元。主要效果详见右边图片。 |
说明:1.改造部位和新添设施都须有照片存档,页面不够可另加。2.设施改造照片要突出前后对比效果。3.所有照片须有文字说明。
附件6
安溪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单位(公章):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
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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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地址 |
联系方式 |
主要改造内容 |
改造费用(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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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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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电子档格式统一为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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