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5-00056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5〕21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4
    安溪县林业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5-05-30 14:36

    林天强等5位代表:

      《关于支持虎邱镇仙景至福井村格丘田乡道提级改造的建议》(第00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属于山区县,交通便利度较差,乡村道路提级改造能够有效改善群众出行条件,上级部门对此特别重视、大力支持,下达林地定额时明确要求保障乡村建设项目用林需求,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乡村道路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予以免征森林植被恢复费(闽财税〔2016〕25号)。我局也积极落实响应,2023年以来共受理审核审批各类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270个,涉及使用林地定额404.8公顷,有力保障乡道提级改造等项目用林需求。今年上级安排我县林地定额138.1公顷,目前剩余83公顷,预计可以满足乡村道路项目建设用林需要。若林地定额不足,我局亦将主动沟通协商上级林业部门,争取使用省市统筹林地定额指标,确保虎邱镇仙景至福井村格丘田乡道提级改造等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林锦铭

      联 系 人:刘长士

      联系电话:0595-23232366

     

     

     

      安溪县林业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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