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5-00005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5〕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08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泉林综〔2025〕7号)要求,现将我县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前谋划,精心部署。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既是每个适龄公民法定义务,也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是打造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绿色生态家园的必然选择。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今年第47个“3·12”植树节各项活动,积极参与义务植树示范点建设,迅速掀起春季绿化造林和全民义务植树的新热潮。各乡镇至少建立1处义务植树基地,并开展上线尽责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围绕“全民植树增绿 共建美丽安溪”主题,以植树节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义务植树的浓厚氛围。要创新宣传手段,通过设计制作义务植树短信、海报、倡议书、宣传片、短视频等形式多样的公益宣传产品,充分利用电视、电子显示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宣传义务植树多种尽责形式。讲好绿色故事,做好植树典型,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义务植树活动,争做绿色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和宣传者,使植绿爱绿护绿成为社会风尚。
三、立足实际,创新形式。要认真对照《全国义务植树尽责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8类尽责形式,拓展和创新“直接参加绿化劳动”和“间接履行植树尽责”等多种尽责形式,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及与国土绿化有关的尽责活动。要集中上线发布一批高质量的面向社会公众参与的劳动尽责活动,做到“应上线、尽上线”。例如“公众开放类”和“定向组织类”活动要提前做好活动方案、对外发布和组织实施,方便公众“一键”参与。有条件的单位可积极探索和实践“义务植树+公园”新模式,打造“义务植树主题公园”,实现义务植树主题化、多元化、阵地化和全年化目标。要将义务植树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区域林相改善行动等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党政军民义务植树、种植主题林、纪念树、认建认养古树名木等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进一步丰富国土绿化的时代内涵,提高绿化档次,改善生态和人居环境,以实际行动助力美丽安溪建设。
四、据实统计、科学评价。据实统计义务植树尽责情况,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即公众开放类)的尽责活动,实行线上自动、实时统计。各乡镇于2月21日前将活动准备情况(附件2-6)发送至林业局邮箱(axylz@126.com)。同时,将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情况,第一时间以照片、文字、新闻资讯等形式报送林业局邮箱。
附件:1.2025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标语
2.“公众开放类”义务植树活动计划安排表
3.“定向组织类”义务植树活动计划安排表
4.义务植树捐资尽责项目计划安排表
5.2025年春季义务植树点联系表
6.2025年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点联系表
安溪县林业局
202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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