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4-00046
- 备注/文号:安林财〔2024〕2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5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溪县林业局、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任务和明确主要技术要求及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安林〔2024〕10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首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652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16号)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林指标〔2023〕880号)精神,以及泉州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市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支出率必须达到91%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2024年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82.44万元按60%比例预下达给你们,预下达金额529万元。请根据财政资金使用和工程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求所有项目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将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
附件:安溪县2024年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下达一览表
安溪县林业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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