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4-00044
- 备注/文号:安林〔2024〕4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5
县林业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溪县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24〕72号)和《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溪县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评估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4〕42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安溪县林业局绩效评估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溪县林业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安溪县林业局绩效评估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激励系统广大干部担当作为、高效履职、创先争优,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林业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绩效目标考评内容
绩效目标考评内容包括职能工作目标、行政能力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建设成效。
(一)职能工作目标(65分)
1.重点工作目标(45分)。主要依据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的任务分工、《县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市对县考核指标内容和“项目创优年”、“抓城建提品质”、“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加快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乡村振兴”、“文旅+”、“聚侨引侨和泉商回归” 等行动方案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推动民营经济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开展新时代山海协作、推进一体化大整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保护生态环境等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将我局列为主办、协办、责任单位的工作设定重点工作目标指标。
2.常规工作目标(10分)。主要根据单位“三定”方案中法定工作职责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设定常规工作目标内容。
3.动态工作目标(10分)。单位绩效方案印发后,发生的突发应急事件和县委、县政府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可列为动态工作目标,但不得与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交叉重叠。
(二)行政能力目标(23分)
主要围绕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方面,设定行政能力目标指标。主要内容包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改革创新、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开展奖惩等方面情况。
(三)精神文明创建成效(6分)
主要内容是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四)平安建设成效(6分)
主要内容是单位的平安建设情况及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落实情况。
二、绩效目标指标设置
职能工作目标下设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行政能力目标、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和平安建设成效仅下设一级指标。
(一)指标内容。一级指标应选择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结合紧密的工作及“三定”职能职责应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指标内容;二级指标要细化、量化,要体现出本单位采取的主要贯彻落实措施和工作成效等。
(二)指标数量。职能工作目标一级指标总数不少于14项,其中常规工作目标不少于2项;每个一级指标下设二级指标不少于2 项;精简考核指标,其中二级指标总数不高于上一年度。
(三)权重设置。职能工作目标权重分值为65分,行政能力目标权重分值为23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和平安建设成效权重分值均为6分。根据各项指标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本部门职能工作中的重要程度、完成的工作量大小及难易程度等情况,合理设置指标权重。重点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一级指标权重分值为1-5分,常规工作目标为1-4分,行政能力目标为1-2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和平安建设成效均为6分;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为1-2分,同项一级指标的二级指标之间权重分值差不超过1分。
三、工作步骤
围绕2024年度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对年度工作任务逐项进行分解,设定绩效评估目标,完善绩效责任体系,建立绩效奖惩机制,推进绩效目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为做好2024年度绩效评估目标考评工作,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2024年度绩效评估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焘宗
副 组 长:李志胜 林锦铭 林文锋
成 员:吴艺梅 张惠兰 傅祝安 陈仁毅 吴国阳
林昆辉 许小娟 黄火炼 陈德清 刘长士
谢银斌 冯火财 邹丽娜 王星法 吴宝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主任由吴艺梅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考评方案的制定、做好季度分析、半年小结和年终总结,组织开展单位自评。适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林业系统2024年度绩效评估目标考评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绩效评估意识,为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依据职能职责,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年度绩效评估工作方案。方案报送县政府绩效办(县人社局),并通过单位门户网站、党务和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分解细化任务
要建立绩效评估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对每一个工作岗位设定岗位职责,使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指标和重点任务、阶段性以及临时性工作任务,应结合实际具体分解落实到承办单位、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要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的绩效评估责任体系。
(四)建立工作台账
要细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绩效目标工作台帐,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据本单位“三定”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填报《2024年安溪县林业局绩效目标考评表》完成情况。各单位工作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获奖(获得领导肯定批示表扬等)情况及加分材料,由各股站统一报送局办公室收集整理归档,并附目录,待现场考评时提交给考评组查阅。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要统一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要工作任务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内部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各股站要按照要求负责整理好能够印证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相关资料。
(二)坚持探索创新。要坚持务实管用、简便可评、客观公正、连续稳定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绩效评估办法,探索机关内部股室绩效评估机制。在实施绩效评估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和反馈,以便改进工作,提高绩效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格评估纪律。要树立正确绩效观,在实施绩效评估过程中,要克服功利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确保各项绩效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客观。各股站要各司其职,造成考评失分要承担相应的职责。要强化结果运用,奖优罚劣,形成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附件:2024年度安溪县林业局绩效目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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