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4-00026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4〕23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4
西坪镇人民政府: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西坪镇农遗核心区建设专题协调会的专题会议纪要》(〔2024〕53号)中关于“在政策资金上优先安排倾斜,全方位、全周期服务好项目建设”的精神要求,我局组织现场调查,策划生成农遗核心区绿化提升项目,现将建设任务下达你镇,并就做好项目建设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农遗核心区绿化提升项目位于茶禅寺西南角问仙洞周边,2020年林地小班为026-04-010,面积27亩。该项目由西坪镇政府作为业主单位。
二、技术要求
1.树种选择:按照“造林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乡土化、色彩季相化”要求,以乡土阔叶树种为主,常绿与落叶镶嵌,营造多树种、多功能、多效益的生态景观林,选用山杜英、火力楠、香樟、紫玉兰、黄花风铃木、桂花等树种。
2.苗木标准:选用生长健壮、顶芽饱满、根系发达、无检疫对象和机械损伤的,地径≥3cm、苗高≥250cm的容器苗。
3.造林密度:42株/亩,造林苗木分布均匀。
4.栽植要求:采用带状、块状整地,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60cm(面宽)×50 cm(穴深)×40 cm(底宽)以上,造林当年施基肥并抚育1次,管护期3个月。
三、补助标准
该项目建设补助资金3000元/亩,合计补助资金8.1万元。项目竣工验收后,县林业局将组织现场核查,并按核查情况拨付补助资金。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强化对施工单位的技术指导和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2.加强用地管理。严禁违规占用耕地,对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绿化的,取消其项目建设指标。
3.把握时间节点。一是作业设计,按照项目技术要求开展作业设计,于6月30日前提交作业设计材料。二是组织施工,严格按照项目技术要求规范施工,于7月31日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三是检查验收,于10月31日前将项目验收材料报送县林业局。
安溪县林业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