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4-00022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4〕1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3
答复类型:A类
叶展峰等12位代表:
《关于支持西坪北环路项目建设的议案》(00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建设用林定额
今年,泉州市林业局已下达我县年度林地定额138.1公顷,基本可满足我县用林需求。符合用林条件的项目先使用市、县定额,如市、县定额不足,可以申请省级统筹定额。此外,使用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的单个项目的用林定额由省林业局直接保障。
二、关于用林审核审批
建设西坪北环路项目属于基础设施项目,可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有关规定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涉及林木采伐的,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对此我局将给予支持,并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关于使用林地定额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西坪北环路项目建设,优先保障该项目林地定额。但由于现阶段该项目暂未获得初步设计批复,暂未完全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申报及审批要求,我局无法对其开展行政许可。目前,我局已将该项目所需林地定额纳入本年度申报计划,积极争取省市林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同时,进一步做好用林服务指导工作,规范项目依法依规用林,积极推动项目建设稳健发展。
感谢您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围绕县政府“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己任,全力做好建设项目用林要素服务工作。
领导署名:林锦铭
联系人:刘长士
联系电话:0595-23232366
安溪县林业局
2024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县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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