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4-00013
    • 备注/文号:安林〔2024〕1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4
    安溪县林业局、安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任务明确主要技术要求及资金补助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4-03-18 09:18

    各乡镇人民政府、半林国有林场、丰田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年)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3〕37号)、《泉州市林业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泉林计财〔2023〕6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首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652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16号)、《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森林资源培育与管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泉林指标〔2023〕880号)精神,现将2024年泉州市(安溪县)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项目建设主要技术要求和资金补助标准进一步明确,请抓紧落实。

      一、建设任务

      2024年全县实施退化林修复面积为23096亩,其中更替修复823亩、补植修复9568亩、抚育修复12705亩。任务分解情况详见附件。按权属性质分:

      1.国有林场(半林林场、丰田林场):更替修复823亩(常规工程651亩、精品工程172亩),抚育修复3062亩。

      2.乡镇集体:补植修复9568亩(常规工程7827亩、精品工程1741亩),抚育修复9643亩。

      二、补助资金

      国有林场实施该项目的补助资金均由市林业局直接拨付,本补助资金仅为乡镇集体部分,不含国有林场。

      (一)补助标准。根据作业设计、上级补助资金数额及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如下补助标准,预计补助资金总额为896.0126万元。

      1.退化林补植修复9568亩(常规示范7827亩、精品示范1741亩)。本项目均以种植密度110株/亩为标准,常规示范工程补助标准700元/亩,精品示范工程补助标准1600元/亩。设计种植密度小于110株/亩的,补助标准随设计种植密度减少而减少,即:补助标准中的50%资金按密度比例计算不同单位或不同地块的实际补助标准。本项预计补助资金741.3676万元。

      2.退化林抚育修复9643亩。补助标准150元/亩,本项补助资金144.645万元。

      3.科技人才创新引领计划。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批造林绿化项目建设的通知》(泉林〔2023〕6号)精神,魁斗镇退化林修复104亩列入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科技人才创新引领计划,享受补助资金10万元,用于高标准设计和高规格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二)拨付方式。以上项目实行分年度验收、分年度拨付补助资金。退化林补植修复项目,造林当年及抚育占60%资金,第二、三年抚育各占20%资金;退化林抚育修复当年验收并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其中属于松林改造抚育采伐的,其补助资金由当地政府统筹用于松林改造项目。

      三、建设要求

      (一)抓好作业设计及苗木质量。以县为单位编制作业设计,苗木应明确种源及来源,明确规格大小和质量,主要用材树种林木良种使用率要达到87%以上,退化林修复不宜硬性规定每亩补植株数,应根据现状在林中空地、天窗、林缘等可种植地块进行栽植,参照造林规程确定补植完工后不同树种的合理株数,工程量要实事求是,补助标准要根据条件差异和实际投入合理制定,不搞平均主义。列为精品示范工程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执行。未编制作业设计不得施工。

      (二)严格工程施工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国有林场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要求实行工程化管理,实行施工招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林业主管部门要主动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造林绿化工程的特征规律以及工程性质、设计要求、施工条件等进行设计、施工、管养。实施单位要按照《造林技术规程》(DB35/T 84-202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DB/T 127-2019)、《森林抚育技术规程》(DB/T 1964-2021)、《珍贵树种林下造林技术规程》(DB35/T 2051-2022)、《2024年泉州市(安溪县)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业设计》等有关要求,规范施工。

      (三)规范施工作业要求。一是要做好种植工序施工组织,林地清理、整地挖穴、下基肥要纳入隐蔽工程中间验收检查环节,每一道施工程序须经检查完成,方可进入下一工序的施工;二是种苗进场要经业主或监理单位进行品质、品种、规格验证后方可种植,对于不良苗木应予退回,对损坏枝条根系适当修剪处理,保证苗木种植质量;三是做好新造林一年两次的抚育,切实完成抚育作业的内容和措施,确保森林抚育成效; 四是检查验收要深入实地,全面检查内外业;五是试点示范项目的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均应在下达的任务和合同中明确规定合同期满验收时应达到的成活率、保存率、苗木生长量(冠幅和树高)三个指标,列为精品示范工程的施工合同要约定日常养护期两年或以上(即至少成活养护期半年、日常养护期一年半),列入泉州市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科技人才创新引领计划的,要求进行高标准设计和高规格施工,确保建设质量。

      (四)及时开展项目检查验收。乡镇集体部分要按照《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造林绿化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22〕36号)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国有林场由其自行组织开展年度检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送县林业局统计。

      四、主要技术要求

      (一)退化林更替修复。根据项目作业设计,本项目的更替修复对象主要指受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林分,通过带状采伐(含小块状采伐)、皆伐方式合理改造。

      1.采伐剩余物处理:①伐后要及时将可利用的木材运走,同时清理采伐剩余物,可采取运出,或平铺在林内,或按一定间距均匀堆放在林内等方式处理。②对于感染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及林业补充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采伐剩余物等,要全株清理出林分,就地就近除害处理。

      2.造林技术措施:①树种选择。根据经营目的,采用乡土阔叶树种,按照《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主要乡土树种名录的通知》(泉林综〔2022〕105号),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区域气候、土壤及立地条件,结合林木良种培育情况,经济价值、市场需求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因素,合理选择乡土阔叶树种,进行国土造林绿化。②树种配置。根据培育目标、立地质量、良种壮苗来源、经营水平和技术要求,确定阔叶树种占比不少于50%,混交方式为带状或者块状混交。③林地清理。在造林(补植)前完成林地清理,林地清理需根据造林地植被和坡度情况选择合理的林地清理方式。空地较小的采用局部劈草清杂方式清理,空地面积较大的采用全面劈草清杂方式清理。④整地挖穴。采用水平带整地或穴状整地,按“品”字型(梅花型)沿等高线排列,挖明穴,回表土。穴规格50厘米×40厘米×30厘米。于造林前一年秋、冬进行。⑤苗木规格。采用地径≥0.5cm、苗高≥55cm一年以上生全冠容器苗造林。⑥栽植。春节前后即可进行苗木栽植,栽植时间以2~3月份为宜,最迟不超过4月份。选择雨后的阴天或小雨天进行。栽植时,如果苗木为塑料容器袋的,种植前必须将塑料袋底撕破(若为无纺布轻基质苗木造林,则不需脱袋),栽植时要压紧,注意不能直接踩在营养土上面,以免踩碎营养土,影响成活率,必须从营养土外侧向内压紧;栽植时,如果苗木为裸根苗,应扶正苗木,居于穴中央,使根系舒展,做到“深栽、不窝根、压实”,然后培土压紧踩实、覆土。⑦造林密度与补植。初植密度要科学合理,能保证林木营养空间充足,树高生长后劲大,既降低造林成本,又节约种苗。过高的造林初植密度虽能提早林分郁闭,但也提早林木之间的营养竞争,导致林木生长不良;初植密度过低,林分郁闭推迟,延长林分抚育年限。项目根据各树种生物学特性与培育技术、培育目标综合确定,造林初植密度为167株/亩。造林后当年或次年春季及时补植死株、缺株,成活率应达90%,保存率应达80%。⑧幼林抚育:幼林抚育主要措施有锄草、松(培)土、除萌等,抚育年限3年。幼林抚育要适时,抚育时保持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水土流失,保留混生的阔叶树和植被带。造林当年5~6月、8~10月扩穴培土各一次,造林后次年锄草扩穴培土二次(5~6月、9~10月)。

      (二)退化林补植修复

      1.符合补植补造的条件:①人工林郁闭成林后的第一个龄级,目的树种、辅助树种的幼苗幼树保存率小于80%;②郁闭成林后的第二个龄级及以后各龄级,郁闭度小于0.5;③卫生伐后郁闭度小于0.5的;④含有大于25平方米林中空地的;⑤立地条件良好、符合经营目标的目的树种株数少的有林地。

      2.修复措施:①补植树种:采用乡土阔叶树种,通过补植形成混交林,应选择能与现有树种互利、相容生长,且具备从林下到主林层生长的基本耐阴能力的目的树种。②补植方法:根据林地目的树种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通常有均匀补植(现有林木分布比较均匀的林地)、群团状补植(现有林木呈群团状分布、林中空地及林窗较多的林地)、林冠下补植(现有主林层为阳性树种时在林冠下补植耐阴树种)等。③补植密度:根据经营方向、现有株数和该类林分所处年龄阶段合理密度而定,补植后密度应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85%以上,本项目补植密度不少于40株/亩。

      3.补植修复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①选择能与现有树种互利生长或相容生长、并且其幼树具备从林下生长到主林层的基本耐阴能力的目的树种作为补植树种。对于人工用材林纯林,要选择材质好、生长快、经济价值高的树种;对于天然用材林,要优先补植材质好、经济价值高、生长周期长的阔叶乡土树种;对于防护林,应选择能在林冠下生长、防护性能良好并能与主林层形成复层混交的乡土树种。②用材林和防护林经过补植后,林分内的目的树种或目标树株数不低于每亩30株,分布均匀,并且整个林分中没有半径大于主林层平均高1/2的林窗;③不损害林分中原有的幼苗幼树;④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林下植被,尽可能减少对土壤的扰动;⑤补植点应配置在林窗、林中空地、林隙等处;⑥成活率应达到90%以上,三年保存率应达80%以上。⑦苗木规格为地径≥1.2cm、苗高≥120cm的二年生以上(含)容器苗。⑧符合《森林抚育规程》(GB/T 15781-2015)、《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 1690-2017)中补植补造技术要求,造林成活率应达90%,连续三年抚育,保存率应达80%及以上。

      (三)退化林抚育修复。抚育修复的措施包含抚育采伐、割灌除草、综合抚育。

      1.抚育采伐:包括疏伐、生长伐、卫生伐、透光伐。①疏伐是当林木间关系从互助互利生长开始向互抑互害竞争转变后进行的抚育采伐。主要针对同龄林进行。伐除密度过大、生长不良的林木,间密留匀、去劣留优,进一步调整林分树种和空间结构,为目标树或保留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②生长伐是当林分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受到明显影响时进行的抚育采伐。主要是调整中、幼龄林的密度和树种组成,促进目标树或保留木径向生长。③卫生伐是在遭受自然灾害的森林中以改善林分健康状况为目标进行的抚育采伐,主要是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难以恢复或危及目标树或保留木生长的林木。④透光伐主要解决幼龄林阶段目的树种林木上方或侧上方严重遮阴问题。通常应用于下述2种条件的林分:一是郁闭后目的树种受压制的林分;二是上层林木已影响到下层目的树种林木正常生长发育的复层林,需伐除上层的干扰木时。

      2.割灌除草: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

      3.综合抚育:指采取补植、修枝、割灌除草、施肥等综合措施。①透光伐+修枝:确定目标树和采伐木;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对目标树进行修枝,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轮2轮活枝,幼龄林阶段修枝后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中龄林不低于树高的1/2,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②疏伐+施肥:按照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的原则,确定采伐木,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对保留木进行追肥,每株施复合肥250克。③施肥+生长伐:单层纯林,伐后林分郁闭度不低于0.6,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目标树数量或Ⅰ级木、Ⅱ级木数量不减少;复层林,伐后上层针叶林郁闭度可适当放宽,为下层目的树种健康生长提供充足的光照条件;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选择有机肥或复合肥,根据林木个体大小,确定合理施肥量。④林下套种+施肥:林下套种的,可适当放宽郁闭度限制,有专门制定林下套种森林抚育技术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制定的,可开展试验研究,编制试验设计方案,选择早期较耐荫的树种进行套种;套种苗木应选择2年生以上的容器苗。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选择有机肥或复合肥,根据林木个体大小,确定合理施肥量。⑤割灌(割藤)除草+修枝+施肥:块状劈除灌杂草,全部割除影响林木生长的藤本植物,注意保护好林中天然散生的阔叶幼苗幼树;修去枯死枝和树冠下部1~2轮活枝,枝桩尽量修平,剪口不能伤害树干的韧皮部和木质部,幼龄林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2/3,中龄林保留冠长不低于树高的1/2;开展测土配方施肥,追肥施于林木根系集中分布区,不超出树冠覆盖范围,并用土盖实,避免流失,重点对目的树种、目标树和营养缺乏的林木进行施肥。⑥割灌(割藤)除草+修枝+补植:块状劈除灌杂草,全部割除影响林木生长的藤本植物,注意保护好林中天然散生的阔叶幼苗幼树;选择早期较耐荫的树种进行套种,套种苗木应选择2年生以上地径≥1.2cm、苗高≥120cm的容器苗。

      4.抚育质量要求:抚育采伐应符合《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技术和采伐管理办法,抚育采伐后的林分应达到以下要求:①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采伐强度不超过20%,保留郁闭度0.6以上;②目的树种林木株数所占乔木林分总株数的比例不减少;③目的树种平均胸径不低于采伐前平均胸径;④林木分布均匀,不造成林窗、林中空地等;⑤有疫木的,疫木处理方式符合疫木处理相关规定和有害生物防治方法。⑥割灌除草应全面清除妨碍林木、幼树、幼苗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综合抚育要严格按照作业设计要求,进行割灌(割藤)除草、补植和施肥。

     

      附件:2024年泉州市(安溪县)21世纪海丝名城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任务与资金补助标准一览表

     

     

     

      安溪县林业局                安溪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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