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27-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安林函〔2024〕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27
    安溪县林业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4-03-01 11:03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中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发展中心:

      根据《泉州市林业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泉林计财〔2024〕4号),为促进林业经济发展,请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要求,结合省、市“十四五”林业规划任务和工作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包括查询申报单位涉黑背景所需的企业(个人)名单(详见附件3)及申报单位的征信信息等,报送林业局业务归口股站审核把关(项目审核分工详见附件4)。林业局业务归口股站形成项目申报一览表并提请业务分管领导复审签字,于3月20日前转交林业局基金站汇总。林业局统一报请公安局扫黑办复核申报企业(个人)相关背景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予以行文上报。

      2.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申报文本一式四份(林业站和局业务归口股站各留存一份,报送市局二份),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局业务归口股站邮箱。

      3.请各林业站和局业务归口股站认真核对企业法人信息,确保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信息相一致。

      4.申报单位为私营企业法人和个人的需要查询征信信息,查询方法如下:

      ①本人带上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网点查询;

      ②本人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点击核心业务中的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注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申请,24小时内会反馈征信报告;

      ③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三款手机银行APP也可查询征信信息。

      5.申报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具备:在市县注册登记1年以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齐全,有独立的银行账户,经营活动有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没有不良记录。

     

      附件:1.2024年市级林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市级林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申请背景审核的企业(个人)名单

          4.项目相关业务股站

     

     

     

      安溪县林业局    

      2024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各乡镇林业站,局业务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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