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1 09:5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安溪县科学技术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2203室,邮编:362400,电话:0595-23232403,传真:23266081,电子邮箱:ax323240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社会、便民便捷的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2021年,安溪县科学技术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答复。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科技局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重要工作之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挂靠在县科技局综合业务股,共配备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具体承担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日常工作。

    (二)突出重点公开。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及时主动公开、科技项目计划、科技特派员选认、创新平台载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等政务信息,并及时在政务公开栏发布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通讯地址与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及时更新信息。根据工作实际,修订《安溪县科学技术局机构设置情况》,主动更新了单位概况、领导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重新梳理调整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布。

    (四)强化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的载体主要是安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全面、准确发布科技局政府信息、科技讯息,方便群众查阅;依托县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安溪县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五)强化监督保障。2021年,县科技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形式、内容单一,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

    2.信息公开内容的格式、文字表述不够规范,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不断改进政策文件解读方式,提高解读水平,创新解读形式,多运用图表、动画等开展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2.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核力度、发布后的检查力度,善用事前监管文字检测系统校对,发布时预览效果确保无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正确性、美观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212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