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6-0101-2025-00012
    • 备注/文号:安科〔2025〕32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科技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6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5-12-16 16:11

      安科〔2025〕32号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地营造我县创新创业创造发展环境,现公开征集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安溪县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所申请的项目须在其经营业务范围之内。近2年有获得立项的企业不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项目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在职且实际主持科研工作的科技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能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科研工作,项目完成时原则上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三)以下单位、个人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因严重失信行为列入联合惩戒黑名单;

      2.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违反科研诚信有关规定被处罚;

      4.有到期未验收项目;

      5.企业2025年度没有研发投入的。

      (四)项目申报应符合指南有关要求,目标任务明确,技术方案和路线可行,指标可考核,经费预算科学合理(申报单位应按不低于申请资助资金的1:1比例投入自筹资金),经济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具备较明确的检测评价方法,项目结束时可提供有效的考核验收材料。项目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五)申报材料应完整齐全,内容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3年申报项目的资格。

      (六)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明确项目总投资及申请资助金额,如获批资助金额少于申请资助金额,申报单位(包括合作单位)应承诺筹措所有项目资金并保证总金额按时到位。

      (七)有合作单位的,合作各方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协议内容应包括研发内容、任务分工、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经费投入和分配等。协议内容应与申报项目具有关联性、一致性。合作协议书合作双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所需附件缺一不可。涉及技术合作的须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八)申报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科技特派员证书复印件或选认文件、项目合作协议书。

      (九)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涉密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再进行申报。

      (十)申报材料包括:

      1.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

      2.附件:

      (1)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材料:规模以上企业提供从国家统计系统直接生成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鼓励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或有资质第三方出具的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的佐证材料;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提交的研发经费专项审计报告。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其他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研发投入明细表及情况说明。

      (2)有合作单位的,应提交合作各方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

      (3)项目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自筹资金投入承诺函。

      (4)可以说明项目和企业情况的材料(如论文、知识产权证明、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5)项目申报推荐表: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填写意见。

      以上材料均应原件扫描上传。

      (十一)除上述要求外,《泉州市科技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泉科〔2018〕261号文)及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指南及重点支持方向

      (一)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

      1.指南代码2026G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光电、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科技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针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二)农业农村领域

      1.指南代码2026N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良种选育、高效安全优质种养、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茶叶)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农业装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安全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

      (三)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

      1.指南代码2026C001

      2.重点支持:2025年以来选认的省、市、县级团队科技特派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围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与经济实体开展实质性技术合作、技术开发与产业化的项目。

      (四)社会发展领域

      1.指南代码2026S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开展人口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污染物治理、消防及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社会综治、未成年人保护、诚信体系建设等社会发展科技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围绕我县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实际和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做强做优茶叶、藤铁家居工艺等支柱产业,开展创新战略研究,提出前瞻性、建设性调研报告和产业科学规划。

      (五)医疗卫生领域

      1.指南代码2026Y001

      2.重点支持方向:围绕老年健康医养、老龄医护、重大疾病、内外科、皮肤、中医、妇儿、重症、呼吸、急救、传染病、内分泌、消化、骨科等开展的防治技术、诊疗技术、疾病机制、微创技术、战创伤微创手术、创新药物、诊疗设备、特色疗法、医疗质量、公共卫生、预防医学、肿瘤筛查评估、人工智能医学融合、院士团队、国家级平台合作、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方面的创新研究。

      三、注册和申报

      (一)注册。申报单位通过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ManageMainPage.do)进行注册(已在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注册的用户,本次申报无需重新注册),获得单位用户管理账号及密码。

      (二)申报。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安溪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xmgl.kjt.fujian.gov.cn/showManageMainPage.do)填写并生成规范格式的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5日17:30前(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

      (三)推荐与受理。

      网上受理通过后,打印装订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一份,于2026年1月27日17:30前报送县科技局。

      四、资助说明

      1.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8万元;农业农村领域、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各支持不超过5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5万元;社会发展领域支持不超过4项,每项支持经费不超过4万元;医疗卫生领域不超过10项,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2.采取“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资助方式,待项目验收后视验收情况再给予经费支持。

      五、咨询与联系

      (一)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0595-23232403

      地址: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22楼2203室

      (二)申报系统单位注册、人员审核和技术问题咨询福建省海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安溪县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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