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3000-2018-91283
- 备注/文号:安教〔2018〕19号
- 发布机构: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23
引 言
2017年度,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安溪县政府门户网”(www.fjax.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安溪县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安溪县教育局,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B幢14层,电话:0595-23225581,传真:0595-23288701,电子邮箱:axjy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教育部门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规定,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工作正在不断完善中。
2017年,围绕优质、均衡、特色目标,我局印发《2017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实施方案》,出台《安溪县教育系统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内部控制管理规定》,严格资金管理、拨付、监管流程,全面接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公平公正;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完成第二批“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小学5所、初中12所)建设与评估工作;组织21所学校参加2017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科学学习质量和德育状况监测,18所学校参加福建省2017年义务教育质量检测;组织进行7批次学校及食堂财务收支重点项目细化公示和管理情况检查结果及时通报,努力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跻身“教育强县”又向前迈出一大步。
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贯穿公文生成全过程,实行拟文股室、办公室、局领导三级审核制,并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补充、调整、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等各项工作要求。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机构职能与领导分工量。进一步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良好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到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001 | 教育人事管理 | 14件 |
1002 | 教育收费管理 | 4件 |
1003 | 基础教育管理 | 17件 |
1004 | 德育工作 | 23件 |
1005 | 招生考试 | 10件 |
1006 | 职业与社会教育 | 3件 |
1007 | 高等教育 | 0件 |
1008 | 体育卫生与艺术工作 | 3件 |
1009 | 教育督导 | 4件 |
1010 | 电化教育与教育装备 | 1件 |
1011 | 语言文字 | 0件 |
1012 | 执法检查 | 14件 |
3000 | 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12件 |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安溪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
2.公共查阅点(安溪县教育局办公室);
3.其他公开渠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尚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面有待提高;二是互动交流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专职化有待加强;四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把握政策能力,对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公开,特别是教育中心工作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等方面的信息。二是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调整优化工作机制,细化责任落实体系,加大检查监督力度,查漏洞补短板,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渠道。不断拓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四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五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进一步推动教育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7年我局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105条;依申请公开没有发生。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5 | 571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5 | 571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安溪县教育局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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