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5-00050
- 备注/文号:安教函〔2025〕50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16
易桂地委员:
《关于农村学校配齐专职校医的建议》(第134039号)由我单位会同卫健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系统管理。2022年4月,经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我局会同卫健局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安溪工作部招聘,福建海峡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提供人员派遣服务,聘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校医”)薪酬为6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其中每月发放工资4200元,其余统筹作为绩效工资,经考核按等级在年终发放,所需费用纳入县财政预算。近3年来,因退休、辞职等原因,全县现有学校校医115名,其中编制内21名(20所)、县聘94名(至2025年9月合同期满)。目前每年需支付县聘校医费用564万元。今年4月29日我局专门形成《安溪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情况的报告》(安教〔2025〕64号)呈报县委县政府研究,5月8日县分管领导专门协调县卫健、教育、财政等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初步拟定对全县学校校医配置进行重新规划,参照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模式,实行“院聘校用”“院校一体”,将学校卫生室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学校校医由乡镇卫生院统筹派遣,与村医合并使用。
二、对标规范,科学配置。2025年1月6日专门下发《关于报送学校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配置情况的通知》对全县学校校医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经统计,现有公办学校307所(寄宿制学校84所),对照中小学按照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校医、幼儿园按照150:1的比例配备校医、寄宿制学校至少配备1名校医的标准进行测算,缺口约407名。对照相关配备标准,拟定按以下方案配备:(1)按寄宿制学校(84所,未配69所)和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33所,未配31所)、150名幼儿以上幼儿园(34所,未配30所)配备专职校医,每所至少配备1名,需在原有编制内21名的基础上,再增加130名,由县医院总院或县中医院总院及乡镇卫生院统筹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或村医资源,在学生学习期间采取每天安排一人到校坐诊方式提供紧急医疗救治、健康宣教等服务。(2)对于600名学生以下非寄宿制中小学校(115所)及150名幼儿以下幼儿园(40所)规模较小、学生数量较少的学校,在学校配备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基础上,由县医院总院或县中医院总院及乡镇卫生院统筹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或村医资源,采取巡回服务的方式,每周至少巡回服务2次,确保每所学校都能得到基本的卫生服务。县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每年根据实际配置情况拨付各学校发放。
三、强化培训,增强应急。一是会同县红十字会、卫健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安溪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 +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学校、大型体育运动、大型商场等单位的人员参与应急救护员培训,目前已有6037名教职工参与应急救护员培训,并在学校安装AED42台;2024年12月,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县红十字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人人学急救党员当先锋”暨应急救护技能培训活动的通知》,分期组织教育系统45周岁以下1532名党员开展急救能力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的自救互救能力、校园应急处置能力。二是4月28日下发《关于组织参加安溪县红十字会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的通知》会同县红十字会拟定6月分批次开展校园救护员1000人,主要开展红十字运动知识、气道异物梗阻急救(海姆立克急救法)、心肺复苏、AED操作、创伤救护理论与实操、常见意外伤害等知识与技能培训,并进行考核,颁发救护员证书,全面提升全县教育系统教职工应急救护能力。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学校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苏杷木
联系人:梁晓艺
联系电话:23232412
安溪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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