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5-00007
- 备注/文号:安教〔2025〕4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14
各相关中心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溪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安政办〔2019〕73号)和《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工作的通知》(安教〔2024〕199号)等文件精神,各乡镇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有效期到期的幼儿园重新组织认定,我局将各乡镇政府报送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结果进行汇总公示,公示期间均无异议,现予以确认公布(详见附件)。城厢镇新天地幼儿园等20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有效期为三年,即2025年2月-2028年1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自觉接受政府限价并面向社会大众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普惠办园,规范办园。各相关中心学校要加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有力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附件:安溪县2025年春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级认定名单
安溪县教育局
2025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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