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安教〔2025〕17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07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溪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5-02-17 15:19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各物资采购配送企业,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教财〔202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安排,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全县中小学食堂实际情况,特制定《安溪县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抓好贯彻执行。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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