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4-00055
    • 备注/文号:安教〔2024〕159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9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举办安溪县第50届中学生、45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时间:2024-09-14 17:07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县教师进修学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意见》(中办发〔202036号)、《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泉州市实施“六大工程”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提高体育技能,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保障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全面推进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定于20241028日—111日举行“安溪县第50届中学生、45届小学生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校要高度重视,根据《安溪县第50届中学生、45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附件1)的要求,做好组队训练工作,积极组织参加比赛,并按时报名。

    2.为严肃赛纪,端正赛风,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运动员资格的真实性和竞赛的公平公正性,决定实行校长对“运动员资格保证”负责制度和领队、教练员对“参赛运动员身份确认”负责制。各校校长要认真把好运动员参赛资格的审查关,领队、教练员要切实保证参赛运动员身份的真实性。

    3.凡报名参加比赛的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如无故弃权者,不得参加后续项目的比赛;临时因病、因伤不能参加比赛者,要持县级医疗机构的证明,并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准予不参加后续比赛,否则取消该代表队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并追究教练员的责任。

    4.为充分展示我县运动员精神风貌,各校要强化参赛队入场队形队列训练,做到服装和步伐整齐和谐。各代表队队旗统一用3号旗(长192厘米,宽128厘米)。

    5.各代表队差旅膳宿费用自理,膳宿地点自行联系。

    6.若不能组队参赛的学校,应事先书面说明原因,报送局分管领导批准,否则将给予全县通报。

    7.各代表队运动员服装需整齐统一。

    8.10月28晚7:00在参内中学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议。

    附件:1.安溪县第50届中学生、45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初中、小学AB组学校名单

    3.运动员资格保证书

    4.参赛运动员身份确认保证书

    5.运动会网络报名

    6.初始账户和密码

           安溪县教育局   安溪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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