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4-00048
- 备注/文号:安教〔2024〕114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1
各中学、中(职)专学校、中心学校、县直小学、民办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大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工作的通知》(泉教思〔202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推荐申报的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各校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在分配的名额内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报送要求
1.《登记表》纸质材料。各校应根据分配名额,指导推荐人选、集体认真对照《填表说明》(见附件2),对应填写好相关《登记表》(泉教思〔2024〕3号附件4-5),并于
2.《花名册》填报材料。
附件:1.泉州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安溪县名额分配表
2.填表说明
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泉州市大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新时代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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