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9015-0101-2024-00041
- 备注/文号:安教函〔2024〕55号
- 发布机构:安溪县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2
林锦玲等2位代表:
《关于提升培文中学等学校师资力量的建议》(第014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村教育是优秀文化传统的继承者,乡村文化的中心,乡村振兴的引擎,也是面向未来的教育改革试验田。推动乡村教育高水平发展,离不开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不断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与动力,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着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优良、专业水平较高、创新能力更强的乡村教师队伍。
一是拓宽乡村教师补充渠道。2021年以来,全县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254名,乡村学校倾斜分配806名,补充数占全县的64.3%,乡村教师队伍力量得到有效的补充。今年,全县计划招聘新教师400名,乡村学校安排193名,其中培文中学17名,占今年新教师招聘总数的4.25%,人数位居乡村学校首位。另外,从2019年起,县教育局还组织招聘县聘编外合同教师,全县现有县聘编外合同教师1031人,不少乡村学校教师欠缺现象得到进一步缓解。同时从2014年开始,县政府还拨出专款支持学校自主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弥补教师阶段性缺口,2023年预拨给乡村学校2477.48万元,用于聘请校聘教师、超工作量补贴,其中培文中学下发59.36万元。
二是提升乡村教师幸福指数。多措并举鼓励教师留在乡镇,为乡镇服务,稳定乡村学校队伍,让乡村教师工作有奔头,生活更幸福。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2023年义务教育教师人均工资145777元,略高于普通公务员年人均工资收入约8373元。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村教师每人平均不低于500元/月,最边远学校教师可补助1200元/月;发放乡镇教师工作补贴,根据乡镇离城路程等情况,分200元、400元两类标准发放,乡镇工作累计满20年的从次年1月起每月可增发100元;职称评审时,乡村学校教师单独评审,且在论文、课题、公开课等方面降低要求,对任教累计满25年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律予以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2023年度直聘高级4人、中级30人。
三是提高乡村教师专业素质。实施“四名工程”,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引导广大教师争先有为,提升我县乡村学校办学质量。2020年,组织遴选出第一批安溪县中小学青年名师培养对象559名,其中乡村学校教师有228名,占培养对象总数的41%。持续推进“安溪好先生?十百千万”培养工程,组织评选出“十四五”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35名,乡村占比达60%,培文中学有11名教师确定为“十四五”县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占到全县的2.5%,位居乡村学校前列。另外,我县还通过与名校高位嫁接,采取“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开展学科联盟成员、青蓝工程培训,提高乡村教师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立“县级名师工作室”“教研共同体”“县级名师实践基地学校”,引导乡村教师深度教研,有效提升教学基本功,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化成长。
四是推进乡村教师合理交流。坚持“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照顾困难,控制流出;着眼长远,培养梯队;规范管理,激发活力”基本原则,探索完善教师交流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促进教职工科学合理流动。引导、鼓励教职工由城区向乡村,同区域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外安溪向内安溪学校流动,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十四五”以来,全县交流教师617人次、骨干教师152人次,教师交流人数占应交流总数的11.45%,骨干教师交流人数占应交流人数的24.01%。2023年,有23名城区及外安溪学校到内安溪偏远乡镇特岗支教、48名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131名乡村教师到城区跟班学习、7名内安溪偏远乡镇教师流动到外安溪学校,通过特岗、跟班学习、支教、定期流动等方式,稳妥推进城乡、校际之间教师合理流动,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五是完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统筹协调,不断加大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将项目、资金向乡村中小学倾斜。制定安溪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和安溪县乡村小规模学校及乡镇寄宿制学校专项规划,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提升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近3年来,累计投入7930万(2022年2950万、2023年2930万、2024年2050万)改善乡村学校附属设施、生活设施、旧教学楼修缮、电力线路改造、中小学运动场、新校建设等,其中,2022年投入40万元用于培文中学旧教学楼电力线路改造,2024年投入150元用于培文中学8号教学楼、9号科学楼和10号综合楼卫生间改造。同时为确保办学规模较小的乡村中小学校能正常运转,对不足100人的小学按10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100人至199人的小学按200人核拨,不足300人的初中校按300人核拨外,并按每位寄宿生每年400元标准核拨经费用于学校改善住宿生活条件。
由于县域内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不均衡,乡村教师队伍结构仍存在差异,一定程度制约了乡村教育的发展。下一步,我县将继续补齐乡村教师队伍短板,吸引更多人才赴乡村学校任教,鼓励教师长期扎根乡村学校,持续推动城乡区域一体化建设,努力实现安溪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诚请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苏杷木
联 系 人:林宇鹏
联系电话:23232412
安溪县教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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